靈命成熟的量尺——真愛

BH65-10-7235-圖1-Drocas攝.CROSS.R40本文原刊於《舉目》65期

臨風

       好東西總有膺品,連靈命的成熟度也不例外。分辨真假不容易,本文即討論靈命成熟的真假。

       在保羅的時代,哥林多地處交通要衝,是新興的商業大城。到該城的,多是滿懷壯志,想要開創出一番局面的尋夢者。他們相信,只要努力就可以實現夢想。人們津津樂道的,也是白手起家的故事。

       使徒保羅建立的哥林多教會,就處在這樣的文化環境裡。保羅在那裡生活過一段時間,所以對他們非常瞭解。從保羅的書信中,我們知道,那裡藏龍臥虎。

       現在很多人都以為,保羅的《哥林多前書》第13章,是溫馨的“愛章”,是婚禮上用來勉勵新人的。然而保羅當年卻是抱著沉重的心情,以此勸勉哥林多人。因他深知,哥林多教會問題重重。許多人自以為成熟了,實際上不過  是“嬰孩”,只能“餵奶”。

將恩賜表現視為成熟

       哥林多教會裡,才華出眾的人比比皆是。他們不但能說方言,而且“能說萬人的方言”。有人是一流的溝通專家,能言善道,具“先知講道之能”;有人學識豐富,廣受尊敬,具備了“各樣的知識”;有人領導能力很強,信心滿滿,“能夠移山”……(參《林前》13:1-2)

       對這樣有才幹、有恩賜、有成就的人,一般人都認為,他們肯定能為上帝所用,他們所做的肯定是聖靈的工作,他們的屬靈生命肯定成熟。可是,保羅的評價是,這一切都“算不得什麼”(參《林前》13:2)。為什麼呢?

       因為保羅看到了他們的內心。他們沒有因上帝愛的觸碰而改變。他們的動機不單純,他們發揮才幹不是出於愛,不過是仰仗恩賜,為自己鋪陳,為自己打知名度、加分。保羅深知,有恩賜固然是好事,卻不代表內心的改變、品格的改變,反而容易滋生驕傲。

       愛德華茲曾說:“不少壞人都擁有屬靈的恩賜。”有時恩賜越大,成就越高,內心的問題暴露得越多。屬靈的恩賜,就像是人穿戴著光鮮的首飾,不見得是上帝恩典在生命中的改造。我們容易讚嘆光鮮的首飾,不容易欣賞無華的品格。隱藏在恩賜背後的,往往是嫉妒、虛榮、無耐心、自憐、憤慨、自以為高人一等的情緒。

       發揮恩賜容易,改變本相困難。用恩賜替代品格,就像以膺品代替真貨。這是保羅所擔心的。

將善行視為成熟

       還有一類人,在行善上表現不錯。他們在教會付出很多,在社區熱心助人,幾乎做到“將所有的周濟窮人”,或是“捨己身叫人焚燒”(參《林前》13:3)。人都喜歡把自己刻劃成英雄,甚至是“救世主”。人願意為此而犧牲。這是人在追求生存意義時所有的傾向。

       可是,這種犧牲是否真是為了別人的好處,還是為了滿足自己內心的需求?在這點上,人往往缺乏自覺。自我導向的犧牲並不真實,帶來的負面影響可以是巨大的。

       這樣的犧牲與善行,顯然不代表聖靈的工作。因此,保羅的評價是“無益”(參《林前》13:3)。為什麼無益?因為保羅察覺出他們背後的動機。他知道,他們的善行不過是種手段。他們的善行不是出於愛人的心,而是做給人看,是自我形象塑造工程,讓自己感覺有價值,得到愉悅感,並不造就人。

       保羅米勒很形象地比喻過人的“自義”——自義的人就像一棟房子,在地下室裡藏了隻臭鼬。無論你在房子裡如何噴灑香水,都無法消除那股臭味。

       同樣地,自我膨脹而做的善行,不就像是灑上香水的房子?而那個“我”卻躲在地下室裡臭不可聞、蠢蠢欲動?

       可見,好行為並非成熟的標記,也不是衡量愛心的標準。有時,需要像保羅這樣有屬靈分辨能力的人,才看得出來這中間的不同。所以他才會說:“……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加》5:14)

真正的成熟

       那麼,什麼才是成熟的表現?生命的成熟與真正的愛心息息相關。《哥林多前書》第13章4-7節,不是在傳遞一套規則,也不是堆砌美麗的詞藻,乃是描寫一顆完全被上帝改造的心——

       “愛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作失禮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動怒,不計較人的過犯,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新譯本)

       保羅無法用形容詞來定義愛,只好用動詞來列舉愛。他所描述的,是種完全無私的愛,不會因為對方犯錯而改變,不會因為個人的偏好而減色,不會因為顧及自己的利益而縮水。這是一種不可能的愛,是人無法做到的。

       然而,這不就是耶穌基督的愛嗎?這種真愛,唯從耶穌的生命裡面流露了出來,反映出一個無我的生命。耶穌從來不為討自己或他人的喜悅而生活,因為那樣的動機已經污染了真愛。保羅把我們的心態,從塵世一下子提升到耶穌基督的高度。

       我們或許可以模仿聖哲的言行,甚至背誦整套屬靈詞彙,但是,我們無法仿造從內心發出的真愛。在保羅這段話的強烈光照之下,我們所言所行,不過是“鳴的鑼、響的鈸” (參《林前》13:1),僅僅具備了敬虔的外表,內心充滿的仍然是“血氣”和“肉體”,並沒有“基督馨香之氣”(參《林後》2:15)。

對我們的意義

       人不是要從恩賜和善行中,獲得自我價值和自我提升。這段經文告訴我們,耶穌的愛說明我們已經是有價值的。我們是要在恩典中效法耶穌。這是生命長進的前提。基督徒一切所謂的“基本功”(讀經、禱告、聚會、服事、順服),基督徒所有的恩賜、工作果效、好行為,等等,都不是衡量生命長進的尺度,只反映出恩典。

       魯益士有句名言:謙卑不是把自己看得更小,而是更少想到自己(Humility is not thinking less of yourself, it's thinking of yourself less)。衡量屬靈的生命,也是一樣的原則——在我們身上,耶穌是否增多?我們自己是否減少?這才是生命成熟的標尺。

       成長的過程並不是康莊大道,而是充滿了對十字架的學習,經常遇到“聖靈”與“情欲”的爭戰。當我們感到自大、無禮、挑剔、不耐、怨恨、不平、自憐,甚或渺小的時候,我們應當凝視耶穌的十字架,思考那“忍受罪人頂撞”的耶穌,是如何接納了我這個無賴。

       為了像我這樣的人,祂竟然選擇了十字架,禱告:“求你將這杯撤去。然而,不要從我的意思,只要從你的意思。”(參《可》14:36)就是在十字架上,祂不但不記仇,心中反而充滿了憐恤:“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參《路》23:34)這就是愛的最高表現,也是“靈命成熟”的最高表現。

結語

       愛德華茲說:愛就是“把你的快樂建築在他人的快樂上面”。他人的快樂,就是我的快樂。

       馬丁路德金牧師,在被刺前一天的演講中,提到聖經中“好撒馬利亞人”的故事。他說,祭司和利未人所關心的是什麼?他們很可能心裡在想:“如果我停下來幫助這個人,會有什麼事發生在我身上?”然而,那位好撒瑪利亞人所關心的卻是:“如果我不停下來幫助這個人,他會怎麼樣?”

      這不就是耶穌的寫照嗎?我們從耶穌的愛,體會到上帝的愛之深,於是醒悟過來,學習祂的榜樣。屬靈生命的成長,與這個操練是息息相關的。可以說,聖靈所結的果子代表著成熟,它雖然有9個方面的表現,但果子卻是一個,那就是“愛”。

      只有持續活在恩典中才能真的長進,只有真愛才會永不放棄(永不止息)。這是我們的指望。

註:本文靈感來自提姆凱勒牧師2002年的主日講道系列,Practical Grace; How the Gospel Transforms Character。

作者為本刊特約編輯。

圖片由Docras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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