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中的小花 ──談討上帝喜悅的事奉

       從“服事”、“服侍”到“做事”,在這一串豐富的聯想中, 事奉就等於是“馬不停蹄地做事”嗎?

慶子

本文原刊於《舉目》56期

瓶中的小花       “若有人服事我,就當跟從我;我在哪裡,服事我的人,也要在那裡;若有人服事我,我父必尊重他。”(《約》 12:26)

        基督徒的成長過程,是靈命塑造、生活見證與事奉經歷周而復始的操練。其中任一環節,或在認知上有誤解,或在實行上有差錯,皆會導致成長停頓、發育畸形。

       如果讓一個信徒在初決志後,即挑起重大的事奉,一旦遇到困難,初萌新芽的生命易被壓傷,甚或夭折。比如在歐洲,教會人少,一旦有新信徒加入,馬上就被派上陣。這是教會初信基督徒“傷亡率高”的一個重要原因。

       每當提到“事奉”,很多人立刻想到“服事”。 從“服事”、“服侍”到“做事”,在這一串豐富的聯想中, 事奉就等於了“馬不停蹄地做事”。就如伯大尼的馬大一般,手腳忙個不停,嘴裡埋怨不斷,這自然無法得到主的讚賞。

       即便如此,馬大忙忙亂亂,也是為主及門徒張羅吃住,總算是作在主的身上。有些現代“馬大”,卻更認為只要是為教會的事忙碌,靈命就超過了那些被服事的,漸漸生出屬靈的優越感。

       許多教會在選執事時,也未必遵循使徒時代“聖靈充滿、智慧充足” 的標準,而是以在教會事工忙碌的表象和程度為衡量標準。

       那麼,到底什麼是事奉?

事奉的定義

      《出埃及記》記述了耶和華上帝差遣摩西,將以色列百姓帶出埃及的故事。當時埃及的法老王百般阻擾,不願讓以色列人從奴隸變成自由民。耶和華上帝一再吩咐摩西去 說服法老,重申祂救以色列民的目的:“容我的百姓去,好事奉我”(參《出》7:16等); “容我的百姓去,在曠野向我守節” (參《出》 5:1)。以色列人要“往曠野去,祭祀耶和華我們的上帝” (參《出》 5:3)。

       耶和華上帝把以色列民領出埃及,固然是為了拯救他們脫離為奴之地,更是因為痛心百姓在埃及多偶像的環境下,隨波逐流,漸漸忘了自己祖先敬拜的耶和華上帝。

       摩西在臨終前,三申其令,勸導百姓:必須離棄偶像,單單事奉、敬拜、祭祀耶和華。

       “事奉”、“敬拜”與“祭祀”這3個詞,在希伯來文出自同一字“Avodah”,意思也相連。當祭司在會幕或殿裡事奉、獻祭,是為百姓贖罪、感恩。當燔祭的脂油香味冉冉上升時,上帝的心得到了滿足。這是獻祭,是敬拜,也是事奉。

       主耶穌在曠野斥責撒但時,用的是《申命記》的話:當“敬拜”主、你的上帝,單要“事奉”祂。使徒保羅也在《羅馬書》中,情詞懇切地勸信徒,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而且這樣的“獻祭”,才是理所當然的“事奉”。

        可見新、舊約聖經所教導的“事奉”,就是按照上帝的心意,從事祂所喜悅的“敬拜”、“祭祀“、“奉獻”及“服事 ”等聖工 。

事奉的目的

        基督徒是屬靈的以色列民。主十架的寶血,把我們從被罪轄制的為奴之地,帶進了應許地。事奉,是得到釋放後,滿懷感恩的自然流露,藉著敬拜與奉獻,讓上帝的心得到滿足,讓祂榮耀的名高舉。

        在這道德相對化、信仰多元化的世代,當年摩西、以賽亞、以西結等先知所見的大君王、萬軍之耶和華的榮耀,因人類世世代代所犯的罪,受到了虧缺。世人雖然知道上帝,卻不當作上帝來榮耀祂。

       上帝卻早自始祖犯罪後,就開始了祂救贖恩典的大計劃。“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見了大光;住在死蔭之地的人,有光照耀他們。 ” (《賽》9:2) 這就是預言光的來到。
       以賽亞後的700年,耶穌來到世間。耶穌說:“我在世上的時候,是世上的光。 ”(《約》9:5)而且,這充充滿滿、有恩典、有真理的榮光,要藉著我們這些傳遞者,一代代地傳下去。

        主在上十字架前為門徒禱告,求天父保守留在世上的光的傳遞著。祂要我們也把光照在人前,叫世人看見我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我們在天上的父(參《太》5:16)。
我 們事奉的目的,就是要歸還耶和華的名所當得的榮耀。
當有一天,主耶穌帶著祂完全的榮耀再次降臨的時候,我們會見證那24位長老,俯伏在坐寶座的面前,敬拜那活到永永遠遠的,又把他們的冠冕放在寶座前,說: “我們的主!我們的上帝!你是配得榮耀、尊貴、權柄的! ” (參《啟》4:11)

事奉了什麼上帝?

        舊約時期,亞倫的後代利未人,在聖殿的事奉上雖享有特權(參《以西結書》44章),但那些經迷失過、敬拜過偶像的利未人,只能在聖地當僕役、照管殿門、在殿 中供職、為民宰殺燔祭牲、平安祭牲,並站在民前伺候百姓。唯有利未人中撒督的子孫,因曾忠心看守聖所,上帝揀選他們來親近上帝、事奉上帝,並且侍立在上帝 面前,將脂油與血獻給上帝(參《結》44:11-15)。

       那些站在聖所外的人,只能算事奉 “聖殿”;進入聖所的,才是事奉“上帝”。

       教會裡外的工作是忙不完的,從主日的崇拜、聖禮、成人主日學、兒童主日學、司會、招待、詩班、飯食和打掃衛生,以及週間的禱告會、查經班、新人探訪、愛心關懷等等,都是事奉。

       但若事奉者沒有親近上帝,沒有侍立在上帝面前,沒有敬拜的心意與奉獻的虔誠,再繁忙的服事,充其量也不過是事奉了“殿”,而不是事奉了“上帝”。甚至勞碌後,還產生埋怨。
       主耶穌說: “若有人服事我,就當跟從我;我在哪裡,服事我的人,也要在那裡”(《約》 12:26)。 世上的領袖,要人跟從他,但未必希望人每分每秒跟在他身邊,干犯他的隱私。我們的主卻說,祂在哪裡,服事的人也在哪裡,否則無法明白祂的心意。

        那麼讓我們問自己:主為迷失的羊焦急的時候,我在那裡嗎?主上山祈禱時,我在那裡嗎?主為耶路撒冷城哭泣時,我在那裡嗎?主在客西馬尼園汗如血滴的時候,我在那裡嗎?

       若我們與主是“亦步亦趨”的關係,如僕人的眼注視主人的手,我們必清楚主人的吩咐。 使徒保羅就很清楚主的吩咐:“我卻不以性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證明上帝恩惠的福音。”(《徒》20:24)

       這句話給事奉下了很實際的註解。事奉就是“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證明上帝恩惠的福音”。這個註解與前面事奉的定義相呼應:事奉的內容必須合主的心意,其目的是榮耀上帝的名。

        在遇到主以前,保羅積極地逼迫基督徒。在他看來,自己是在“替天行道”,是在努力地“事奉上帝”! 但那是“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嗎?當然不是。所以,主在大馬色路途上對保羅說:“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 (參《徒》9:5)

        我們若因教會的服事忙得昏頭轉向,卻不是緊跟著主,不是從主耶穌領受到職事,結果,輕則是事奉了自己的虛榮心,重則逼迫了基督!

事奉的原則

靈命長進的事奉

       當哈拿將撒母耳帶到以利面前時,撒母耳還是孩子。他穿著細麻布的以弗得,侍立在耶和華面前(《撒上》2:18)。“侍立”就是一種“事奉”,所以英文聖經是 “Samuel ministered before Jehovah”,ministered即“服事”。撒母耳雖然年紀小,但他會安靜地等候在耶和華上帝面前,聽候上帝的吩咐。

       “所以弟兄們!我以上帝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上帝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羅》12:1)也是提醒事奉者潔淨在先,事奉在後。

       主看重工人超過工作。換句話說,主在乎我們與祂的親密關係,超過我們的辛勤事奉。 《竭誠為主》的作者章伯斯(Oswald Chambers)說:“我們對主忠誠最大的障礙,就是我們的服事。 ”乍聽起來,似乎有點不可思議,但仔細想想,從事、完成一件服事工作,確實比恆久、全心、全意、全性、全力地對主忠誠來得容易。不是嗎?

      《路加福音》有一段,記載70個門徒事奉回來,興高采烈地向主報告“戰績”:“主啊!因你的名,就是鬼也服了我們。” (參《路》10:17)主卻澆了一盆冷水下來:“不要因鬼服了你們就歡喜,要因你們的名記錄在天上歡喜。 ” (參《路》10:20)這話足見主更關心門徒靈命的長進。

       主耶穌在世上的事奉,是我們的榜樣。祂與父上帝有親密的關係,凡事順服那“差我 來者”的旨意。祂從不急躁,也未有過趕場似的慌忙。否則祂何以能停下來親近孩童? 何以在喧囂、擁擠中,感受到一個血漏女人輕摸了祂的衣繸? 然而祂的的確確在3年多裡,完成了天父交付的永世救贖大業。

       對於沒有生命的服事、不合上帝旨意的服事(包括自以為是的奉主名傳道、奉主名宣教、奉主名造就信徒),到時主會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 ” (參《太》7:23)

       那將是多大的黑暗啊!有一位牧師曾言:“將來我們到了天堂門口,會看到許多跌破的眼鏡! ”

生活見證的事奉

       基督徒既然是“光”的傳遞人,這光就當照在人前。 “人”不限於教會分派我們去傳福音的慕道朋友,所有的角落,都是我們事奉的場所。我們的生活見證, 包括家庭見證,以及學業、事業見證,只要是“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都是我們的事奉。

        世人不一定有機會讀到福音書,但他們天天“讀”到基督徒的言語、行為。有不少慕道朋友因基督徒的好見證信主,也有人因見不到基督徒身上的“光”而退避三舍。

       基督徒在家中的言行,是實際生活見證的第一步。向家人傳福音,原就不易(尤其是第一代的基督徒)。某教會的一位姐妹,和丈夫帶了兒子,從溫州移民到意大利,做餐館生意。3年前,她信了主。丈夫雖未信,但見妻子變得喜樂,邊做家事邊唱詩歌,也就不干預。

       去年這位姐妹參加了教會的“宣教年會”,心裡火熱,在牧師呼召下,走到台前“奉獻一生”事奉上帝。為了更好地裝備自己,她決定全時間到神學院進修。 這惹怒了丈夫:“孩子怎麼辦?生意怎麼辦? ”這位姐妹回答:“一切交託給上帝! ”

       在丈夫絕不妥協的情況下,她來問輔導:“我很清楚唸神學是上帝的呼召。既然丈夫阻擋我,他就是撒但!為了事奉上帝,我要和他離婚! ”輔導的回答很簡單:“上帝是否呼召你全時間去唸神學院,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上帝不會呼召你拆毀家室去事奉祂。”這位姐妹顯然不知道,在家裡“相夫教子”,也是從主耶穌領受的職事,也是聖的事奉。

       既然主要我們的光當照在人前,那麼朝九晚五的工作崗位,應是讓最多的人看到我們見證的場所。我認識一位弟兄,從研究所畢業後,正逢不景氣,等了2年,才在一個新建的公司找到一份工作。為了養家糊口,他兢兢業業,唯恐丟了飯碗。

       然而同時,他也是教會的執事,負責教會每週禱告會的安排。最近公司正逢報稅, 異常忙碌,天天加班。每到週三晚禱告會,他總是空著肚子,氣急敗壞地趕去教會。

       由於業務太多,有時還碰上堵車,導致時而遲到。眼看師母的臉色越來越難看,他只得頻頻道歉。 最後師母鐵著臉,當著弟兄姐妹對他說:“如果你認為公司的事比禱告會重要,那麼你只有兩個選擇: 你可以辭去執事的職位,或是考慮換工作!可你別忘了,是我們的禱告,你才有這份工作的! ”

       這樣的事奉多麼辛苦!這位弟兄,以及那位“何不食肉糜”的師母,同樣都不知道什麼是“生活見證的事奉”。

討上帝喜悅的事奉

        偶爾聽到弟兄姐妹在事奉時的微言:“我都累死了!可有什麼辦法呀!這是上帝的工作!別人不做,我只好做啊! ”這種事奉心態,儼然是“doing God a favor”(幫上帝的忙)!

       服事上帝是多麼大的榮耀!創造宇宙萬物的上帝,有哪件事必須我們去做?事奉不是我們為上帝做事,而是上帝看得起我們,願意和我們同工,透過我們去完成祂的聖工!

        舊約時代,只有利未人可以在聖殿事奉,連君王都沒有“在我上帝殿中看門”的資格(參《詩》84:10)。我們何其幸運,活在這“信徒皆祭司”的新約時代(參 《彼前》2:9)。因主在十字架的獻上,殿裡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我們成了利未人中撒督的子孫,坦然進入了至聖所,成了君尊的祭司,可以事奉。

       主耶穌對撒瑪利亞井邊的婦人說:“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祂,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拜祂。 ”(參《約》4:23)敬拜如此,事奉也當如此。上帝喜悅祂的兒女以“心靈和誠實”來事奉祂。

       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無論大小,絕對和上帝所賦予的恩賜相稱。有的恩賜是5千兩,有的是2千兩,也有的是1千兩,彼此配搭,建立基督的教會。主要我們先 在小事上忠心,才會將更大的事託付我們。 “你為自己圖謀大事麼?不要圖謀!” (參《耶》45:5)這是耶和華上帝的警言。

每週日的小黃花

      一個小兒科醫生,講述了一個在小事上忠心事奉的故事:

       曾大夫是大學城教學醫院的小兒科醫生,也是華人教會兒童主日學的老師。有一次,他在兒童主日學上,講到小撒母耳在聖殿裡幫祭司以利做事。一個名叫莎莉的7歲 小女孩舉手提問:“但是我幫不了牧師,怎麼辦? ”曾醫生沒料到小莎莉會這樣突然發問,眼角剛好看見教室窗口有個約4吋高的小玻璃花瓶,就說:“你可以每個週日帶一朵花來,插在這個花瓶裡,教室就會明亮 很多。不是嗎? ”小莎莉聽到心裡,從此每週日帶一朵花來,多半是黃色的。

       很快地,牧師也知道了。一個主日早晨,牧師到教室來,借了插著黃花的小花瓶,放在講台聖壇上──他當天證道的題目,就是“忠心的服事”。會眾都得到了很大的造就。

      第二年蒲公英開遍草地時,小莎莉被診斷得了一種罕有的、不治的白血病。從此小莎莉就不斷進出醫院,白胖胖的臉一天天瘦下去。

       每個主日,看到窗台上小莎莉託哥哥帶來的小黃花,老師們痛心不已。

       第二年春天,醫生說小莎莉的日子不多了。復活節那天,小莎莉的媽媽抱了贏弱的小莎莉,來參加最後一個復活節。證道到了一半的時候,會眾隨著牧師眼光,看見媽媽把小莎莉放下來,小莎莉裹在厚厚的毛毯裡,雙手緊握住插了一朵蒲公英的小花瓶,小心翼翼地走向講台。

       牧師趕忙下來,把她抱上講台。小莎莉把花瓶放在講台上,用細微的聲音說:“我不能像撒母耳那樣,幫牧師那麼多的忙。這個小花瓶的事奉,是我一生最大的榮幸! ”

        4天以後,小莎莉被主耶穌接去了。我們相信,主耶穌會把這個忠心的小僕人擁在祂溫暖的懷裡,因為祂喜悅小莎莉以心靈和誠實的事奉。我們也相信,這個教會從此不一樣了!

作者是美國校園團契的特約同工,負責歐洲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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