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福音的盼望(二):脱离罪的权势
罗马书6:1-23节
基督徒活在恩典之中虽然仍会跌倒,然而恩典胜过罪过,过犯愈多,愈能显出丰盛的恩典,那么,我们是否可以仍在罪中,使恩典更显出它的丰盛?绝对不可以!为了澄清恩典可能引发的误会和狡辩,保罗设计了一个自己和假想敌的对答来反驳这个谬论。
我们已经和罪决裂了,岂可再继续来往?因此,主导罗马书第六章的主题是:基督徒得自由脱离罪的辖制,保罗以「这样,怎么说呢」(六:1)和「这却怎么样呢」(六:15)这两句类似的短语将全章分隔成两个段落,两个段落的背景都是基督徒从罪的领域转移到义的领域,不同的是,第一个段落(六:1-14)具焦于负面,论述基督徒如何得释放脱离罪的领域;第二个段落(六:15-23)继续之前的论述,然而具焦于正面,以奴仆的意象申论基督徒脱离罪的目的是献身于义,并且结出义的果子。
福音带来的盼望不是止于脱离罪的权势,更是在上帝主权之下活出一个有意义的人生。
主题:已经从罪中得到释放的基督徒要活出义的生活。
大纲:
(1)基督徒因信基督脱离罪的辖制(一:1-14)
(2)基督徒因顺服基督成为义的奴仆(一:15-23)
一、当一个人受洗归入基督的时候,在他身上发生了什么事?与基督同死、同埋葬是什么意思?它的目的是什么?六:3指出,成为基督徒最主要的意义是什么?
二、信心和洗礼有什么关系?V.5「与基督联合」是什么意思?
三、六:5、8「与基督同复活」(经历与祂一样的复活)是什么意思?
四、六:10-11总结了受洗归入基督(与基督联合)有那两方面的意义?
五、根据六:12-13,基督徒应该如何活出「向罪是死的,向神是活的」这样的生活?参罗八:1-17。基督徒在恩典之下就完全不会犯罪了吗?
六、保罗在六:15-23论述,基督徒从前的旧主人是谁?在旧主人的麾下,他们过着怎样的生活?他们的结局是什么?
七、保罗在六:15-23论述,基督徒现在的新主人是谁?保罗劝勉基督徒如何顺服新的主人?以至于最终有怎样的结局?
八、回顾在罗马书六章这段经文中,保罗如何用「两个领域」的观念来描述基督徒归信基督前后的转变?
反思和应用 :
(1)因为我们在恩典之中,所以我们可以不怕犯罪,只要认罪悔改就过关了!你会这么想吗?或是你会听到这样的论调?若有人这么告诉你,在查考完这段经文后,你会怎么回答他?
(2)「对罪死」不是高深的神学,而是基督徒生命的实际,在你的生活中,你最难对付的罪是甚么?保罗的劝勉对你有什么帮助吗?
(3)基督徒的身分是上帝的儿女,也是上帝的奴仆,奴仆对主人必须有绝对的顺服和忠心,你确定自己的身分吗?你会提醒自己,你的身分是什么吗?它是否会帮助你活出一个合神心意的生活?
附注:
与基督联合是发生在洗礼的时刻吗?
洗礼不是我们与基督同死同埋葬的时间和地点,而是途径,当我们与基督一同埋葬的「时候」 就是祂自己被埋葬的时候;基督只有一次死在加略山上,那么,我们与基督同死也只能发生在加略山上,参五:12-21,将我们「在亚当里」那种包括性的关系应用到我们和基督的关系,可以说当基督死、埋葬和复活的时候,我们「在他里面」,因此就与祂一同参与在这些事件中。这里谈到的是一个超越时间的范畴,我们与基督同死、埋葬和复活是将我们从旧时代转移到新时代的经历,我们在悔改归正时经历到这种转移,但这种转移却在基督的受难日和复活日的时候就已经借着基督的救赎工作完成了。
洗礼和信心的关系?
与基督联合是发生在洗礼的时刻吗?
此处的洗礼是第一世纪信徒普遍施行的水礼,作为归入耶稣基督的仪式,保罗在此使用洗礼当作整个悔改归正经历的浓缩,初代教会把信心、圣灵的赐下和水礼理解为一个整体经验的不同部分,悔改归正的信心导至水礼,水礼被假设有信心的基础。
罗一:9-10基督「对罪死」、「死不再作祂的王了」是什么意思?
保罗从救恩历史的两个世代的观点来看基督的死和复活,基督道成肉身来到世上,祂的肉身是活在旧时代的权势(罪、律法和死亡)之下,因此基督的复活使得死亡在祂身上的权势终结,亦即「死不再作祂的王了」。基督无罪,不需要从罪中得到释放,但基督道成肉身,祂活在旧世代里,完全和罪人认同,因此祂也曾经活在旧世代罪的权柄之下,但和人不同的是,基督从未屈服于罪的权势而实际犯罪,基督「对罪死」是脱离了罪所辖制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