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6:17-49

耶穌的名望和能力(路6:17-19

「耶穌和他們下了山,站在一塊平地上;同站的有許多門徒,又有許多百姓,從猶太全地和耶路撒冷,並推羅、西頓的海邊來,都要聽他講道,又指望醫治他們的病;還有被污鬼纏磨的,也得了醫治。眾人都想要摸他,因為有能力從他身上發出來,醫好了他們。」

耶穌的名望和能力(路6:17-19

序言:
在(路4章)有三個總結;
(路4:14-15;31-32;40-41)
(路6:17-19)是第四次的暫停,也是一個總結

耶穌的名望和能力(路6:17-19

  1. 在(路6:17-19)我們看到什麼?
  2. 這裡有哪組人?路加強調了哪幾個耶穌吸引他們來的原因呢?
  3. 這些事向我們指出什麼呢?

真基督徒該有的品格(路6:20-49

主耶穌(路6:20-49)的這篇講道,與馬太福音五到七章被稱為登山寶訓是同樣的講道

有些人認為這裏的講道是關乎道德倫理的,但事實上它不是;這篇講道是關乎救恩的

事實上,這是耶穌的講道中,最明確的指出怎樣分辨一個人是否得拯救。

  1. 首先我們需要問的問題是;為什麼路加給我們這些教導?
  2. 為什麼當時的聽眾得到,耶穌「教訓他們,正像有權柄的人」(太7:29),這樣的結論?
  3. 這裡場景如何?耶穌對誰講道?

福與禍(路6:20-22

「耶穌舉目看著門徒,說:“你們貧窮的人有福了,因為神的國是你們的!你們飢餓的人有福了,因為你們將要飽足!你們哀哭的人有福了,因為你們將要喜笑!人為人子恨惡你們,拒絕你們,辱罵你們,棄掉你們的名,以為是惡,你們就有福了。」

福與禍(路6:23-25

「當那日,你們要歡喜跳躍,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他們的祖宗待先知也是這樣。但你們富足的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受過你們的安慰!你們飽足的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要飢餓!你們喜笑的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要哀慟哭泣!」

福與禍(路6:26-27

「人都說你們好的時候,你們就有禍了,因為他們的祖宗待假先知也是這樣!只是我告訴你們這聽道的人,你們的仇敵,要愛他!恨你們的,要待他好!」

福與禍(路6:20-27)序言

這一篇講道是關乎救贖,不是關乎道德

被祝福的人和被咒詛的人之對比

屬於神或不屬於神

我們如何了解到我們是屬於哪ㄧ類的人呢?

第一個分辨的方法是我們如何看我們自己(路6:20-26)

福與禍(路6:20-27

  1. 20節,「耶穌舉目看著門徒,說:”你們貧窮的人有福了,因為神的國是你們的!」對於一般人來說,這種說法是瘋狂的;那麼耶穌這一句是甚麼意思?
  2. 不信神的人對登山寶訓也有他們以自我為中心各自的解讀;但對於當時的猶太人和今天的世人,人應該以哪一個角度來看從20-49節的教訓呢?
  3. 耶穌在這篇講道的目的是甚麼?我們可以從哪裡看到這篇道的結論和目的呢?
  4. 耶穌用哪兩個字來開始他這篇講道?每個字下面有幾個陳述?
  5. 耶穌這篇講道的信息的核心和精神,是所謂祝福和咒詛的悖論(paradox);這個祝福和咒詛的觀念,對猶太人來說,是不是新鮮的事?最明顯的經文在哪裡找得到?
  6. 「有福」是甚麼意思?「有禍」是甚麼意思?我們該以怎樣的角度來看這裡的「有福」和「有禍」?
  7. 當我們說「有福了」和「有禍了」時,這是不是我們的一些希望?或是一個禱告?是不是說;神啊!祝福那些貧窮的人,咒詛那些富足的人?
  8. 20節「耶穌舉目看著門徒,說:“你們貧窮的人有福了,因為神的國是你們的!」難道貧窮是個祝福嗎?根據(箴30:7-9),貧窮不見得就是祝福;那這裏的論點是甚麼呢?

福與禍(路6:20-27

(箴30:7-9)「我求你兩件事,在我未死之先,不要不賜給我:求你使虛假和謊言遠離我;使我也不貧窮也不富足,賜給我需用的飲食。恐怕我飽足不認你,說:’耶和華是誰呢?’又恐怕我貧窮就偷竊,以致褻瀆我神的名。」

(太5:3)「虛心的人有福了(Blessed are the poor in spirit;靈裡貧窮)」

福與禍(路6:20-27

(詩49:6-9)「那些倚仗財貨自誇錢財多的人,一個也無法贖自己的弟兄,也不能替他將贖價給神,叫他長遠活著,不見朽壞,因為贖他生命的價值極貴,只可永遠罷休。」

  1. 這裡的靈裡貧窮是一個怎樣的觀念呢?

(路18:13),(賽66:2)

  1. 為什麼這樣的人是「有福了」呢?
  2. 21節「你們飢餓的人有福了,」這一句是甚麼意思?

(太5:6)「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

  1. 「因為你們將要飽足!」這裡的「得飽足」是怎樣的得到飽足?這一句話是甚麼意思?
  2. 第21節:「你們哀哭的人有福了,」而馬太福音說:「哀慟的人有福了」;這些人是為什麼而哀慟的人?他們是怎樣的人,這哀哭代表他們甚麼樣的心境呢?這裡的哀哭是以誰為中心?
  3. 「你們將要喜笑!」這個喜笑是一個怎樣的喜笑?
  4. 這三福要我們做怎樣的反思呢?
  5. 22節:「人為人子恨惡你們,拒絕你們,辱罵你們,棄掉你們的名,以為是惡,你們就有福了。」這一個有趣的福氣,人在怎樣的情況下才會遇見呢?這裡討論的是甚麼問題呢?
  6. 為什麼人會因為信耶穌而遭受逼迫?
  7. 23「當那日,你們要歡喜跳躍,」「那日」是指哪一個日子呢?
  8. 為甚麼「當」那日我們要喜樂呢?我們該有怎樣的視野?
  9. 那麼我們應該以怎樣積極的角度來看我們可能面對的逼迫,患難呢?

(西1:24)「要在我肉身上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

  1. (路6:23)「他們的祖宗待先知也是這樣」;從舊約中我們可以看到甚麼情形?為什麼傳講神的信息的人都會受到逼迫?(太21:33-41)
  2. 咒詛的悖論;首先是富足的咒詛,24節「但你們富足的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受過你們的安慰!」這裡的「富足」是怎樣的富足?為什麼他們有禍了?「因為你們受過你們的安慰!」這裡的「安慰」是甚麼呢?
  3. 然後有滿足的咒詛;25節:「你們飽足的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要飢餓!」這是甚麼意思呢?
  4. 接著下來有喜笑的咒詛;25節:「你們喜笑的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要哀慟哭泣!」這是甚麼意思?
  5. 第四個是受歡迎的咒詛,26節:「人都說你們好的時候,你們就有禍了,因為他們的祖宗待假先知也是這樣!」這是甚麼意思?

神國的愛的行動(路6:27-28

「只是我告訴你們這聽道的人,你們的仇敵,要愛他!恨你們的,要待他好!咒詛你們的,要為他祝福!凌辱你們的,要為他禱告!」

20-26節是真門徒如何看他自己;一個能聽進並回應神的話語的人,和那些不能的人之間的對比

27-36節是真門徒如何看別人

神國的愛的行動(路6:27-28

  1. 在27節,耶穌把他聽眾的範圍縮小到哪一些人?耶穌這樣說有甚麼意義呢?
  2. 有ㄧ些人認為,公正和正義的事,是報復那些逼迫你的人。但耶穌在27節回答了這問題說:「愛你的仇敵!」為甚麼呢?
  3. 那麼在根據當時猶太人的傳統中,對於「愛你的仇敵」有怎樣的看法?當時的人能接受耶穌的這種說法嗎?
  4. 這裡耶穌所說的「愛」是怎樣的愛?這個關乎態度上的論點是甚麼意思呢?
  5. 基督徒能愛仇敵有甚麼消極的原因呢?愛仇敵的要點是甚麼?

(羅12:17-19),(申32:35),(箴25:21-22)

  1. 「恨你們的,要待他好!」神國的愛在行為上的表現該如何呢?
  2. 不只是我們有怎樣的態度和我們怎麼做;我們怎麼說是不是也很重要?甚麼是祝福?當時門徒所受到的教育是如何?
  3. 我們對別人的態度,包括我們如何感覺,我們做甚麼,我們說甚麼;最後一項是關乎甚麼?那麼我們禱告該是如何呢?

神國的愛的反應(路6:29-30

29-30節,「有人打你這邊的臉,連那邊的臉也由他打。有人奪你的外衣,連裡衣也由他拿去。凡求你的,就給他。有人奪你的東西去,不用再要回來。」

(詩18:25-26)「慈愛的人,你以慈愛待他;完全的人,你以完全待他;清潔的人,你以清潔待他;乖僻的人,你以彎曲待他。」

前面27-28節所說的是我們可以主動的事情

29-30節是當我們無法主導,我們是別人行動的一個目標時,我們應該有怎樣的回應

神國的愛的反應(路6:29-30

  1. 29節,「有人打你這邊的臉,連那邊的臉也由他打。」有許多人嘲笑這句話說,這是很荒謬的;不是嗎?不同的人對這句話有各自的看法;那麼耶穌講這句話的意思是甚麼?
  2. 在29節的第二個反應「有人奪你的外衣,連裏衣也由他拿去。」耶穌這句話是甚麼意思呢?有甚麼時代的背景?
  3. 30節第三個實例;「凡求你的,就給他」這是在怎樣的文脈中說的?
  4. 第四個實例是賊的例子;「有人奪你的東西去,不用再要回來」;這有甚麼當時的歷史背景?
  5. 與這世界的愛相比;世界的愛會有怎樣的反應?為什麼我們基督徒需要有這樣的愛呢?

神國的愛的反應(路6:29-30

(彼前2:24)「你們蒙召原是為此,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他並沒有犯罪,口裡也沒有詭詐。”他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只將自己交託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他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

神國的愛的原則(路6:31

31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

  1. 31節,「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這個金言玉律有怎樣的要點?
  2. 這個金言玉律與一些哲學家所說類似的話有甚麼不同?例如孔子說,「已所不欲,勿施於人」!

神國的愛的精髓(路6:32-34

「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甚麼可酬謝的呢?就是罪人也愛那愛他們的人。你們若善待那善待你們的人,有甚麼可酬謝的呢?就是罪人也是這樣行。你們若借給人,指望從他收回,有甚麼可酬謝的呢?就是罪人也借給罪人,要如數收回。」

  1. 這一段經文以對比的方式來定義神國的愛;首先我們需要先釐清這裡的「罪人」這字是甚麼意思?
  2. 這裡說,「罪人」,就是那些不屬於神的人,也有哪些愛的表現?
  3. 32節,「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甚麼可酬謝的呢?」「酬謝(Credit:charis)」這字是甚麼意思?那麼這句話是甚麼意思?
  4. 除了「單愛那愛你們的人」,第二個實例是甚麼(參考:太5:46b)?
  5. 「你們若借給人,指望從他收回,有甚麼可酬謝的呢?就是罪人也借給罪人,要如數收回。」這句話耶穌是在說甚麼呢?這裡的「如數」原文有沒有?

神國的益處(路6:35-36

「你們倒要愛仇敵,也要善待他們,並要借給人不指望償還,你們的賞賜就必大了,你們也必作至高者的兒子,因為他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惡的。你們要慈悲,像你們的父慈悲一樣。」

  1. 35節再一次重複耶穌在32,33,34節所講的命令;「你們倒要愛仇敵,也要善待他們,並要借給人不指望償還,」35節談到「賞賜」,這裡的賞賜是關乎甚麼?是指我們永恆的報償嗎?
  2. 「你們也必作至高者的兒子」,這是怎樣的獎賞呢?這裡的論點是甚麼?

神國的愛的目標(路6:37-38

「你們不要論斷人,就不被論斷;你們不要定人的罪,就不被定罪;你們要饒恕人,就必蒙饒恕(註:“饒恕”原文作“釋放”);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並且用十足的升斗,連搖帶按,上尖下流地倒在你們懷裡;因為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

神國的愛的目標(路6:37-38

  1. 37,38節講了哪四件簡單的事情?那些是消極的?那些是積極的?
  2. 「不要論斷人」是不是說我們不該評估人?是不是禁止法庭的審判?是不是也禁止人以分辨是非的方式,公正的評估某個人,而對他的罪行定罪呢?
  3. 「不論斷人」有甚麼獎賞呢?
  4. 那麼「定人的罪」又是甚麼意思?與「論斷人」有甚麼不同?
  5. 在積極的層面,我們該怎麼做?
  6. 38節的這個「給」的觀念是甚麼?這裡的要點是甚麼?

跟隨錯誤屬靈導師的危險(路6:39-42

「耶穌又用比喻對他們說:“瞎子豈能領瞎子,兩個人不是都要掉在坑裡嗎?學生不能高過先生;凡學成了的不過和先生一樣。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你不見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

跟隨錯誤屬靈導師的危險(路6:43-45

「因為,沒有好樹結壞果子,也沒有壞樹結好果子。凡樹木看果子,就可以認出它來。人不是從荊棘上摘無花果,也不是從蒺藜裡摘葡萄。善人從他心裡所存的善就發出善來;惡人從他心裡所存的惡就發出惡來;因為心裡所充滿的,口裡就說出來。“」

真門徒(路6:20-45

(路6:20-45)這篇的主題是真門徒的講道

20-26節:耶穌定義真門徒就是那些悔改者

27-38節:真門徒有一個非比尋常,超自然的能力去愛敵人;愛那些恨他,逼迫他的人;以傳福音的心態去愛他們

39-45節:真門徒是順服耶穌主權的人;真基督徒會與假教師分離

跟隨錯誤屬靈導師的危險(路6:39-45

  1. 39節,「耶穌又用比喻對他們說」,這裡的「他們」是誰?這個問題的目的是甚麼?
  2. 耶穌用比喻講跟隨假教師的四個致命的危險;比喻是甚麼?39節的比喻是甚麼?
  3. 39節屬靈的論點是甚麼?
  4. 這裡「瞎眼」是甚麼的隱喻?
  5. 耶穌用比喻所講,跟隨假教師的第二個致命的危險是甚麼?這裡的論點是甚麼?

(太10:24;約13:16;約15:20)

  1. 那麼40節在屬靈上的危險是甚麼?
  2. 耶穌用比喻所講,跟隨假教師的第三個致命的危險是甚麼?耶穌以怎樣的方式來表達這個真理?
  3. 耶穌用比喻所講,跟隨假教師的第四個致命的危險是甚麼?耶穌接下來用哪一個簡單的比喻來說明?這比喻的意思是甚麼?有甚麼原則?
  4. 在馬太所記錄的登山寶訓裏,在(太7:6;7:15-16)耶穌如何更進一步的解釋這一點呢?耶穌所說的教訓也包括哪類人呢?
  5. 在 45節,耶穌繼續舉一個應用的實例;「善人從他心裡所存的善就發出善來;惡人從他心裡所存的惡就發出惡來;因為心裡所充滿的,口裡就說出來。」這句話是甚麼意思?這裡的「善人」和「惡人」是怎樣的概念?

(結36:26),(耶31:33)

宗教上終極的決定(路6:46-49

「你們為甚麼稱呼我‘主啊,主啊’卻不遵我的話行呢?凡到我這裡來,聽見我的話就去行的,我要告訴你們他像甚麼人:他像一個人蓋房子,深深地挖地,把根基安在磐石上;到發大水的時候,水沖那房子,房子總不能搖動,因為根基立在磐石上(註:有古卷作“因為蓋造得好”)。惟有聽見不去行的,就像一個人在土地上蓋房子,沒有根基;水一沖,隨即倒塌了,並且那房子壞得很大。“」

宗教上終極的決定(路6:46-49

  1. 耶穌以哪一個類比或實例來結束這一篇講道?耶穌講到怎樣的選擇會導致一個人有怎樣的生命?這裡的選擇是關乎甚麼事情呢?
  2. 人生有許多的決定;你們認為哪一個決定是最重要的?耶穌在這裡所說的決定是哪一個決定?
  3. 有沒有那種不想上天堂,只想下地獄的人?
  4. 46節耶穌說:「你們為甚麼稱呼我’主啊,主啊’」,這裡的「主:kurios」是甚麼意思呢?為什麼重複兩次?
  5. 耶穌認為,一個人已經直接從神的兒子接受教導,但這是還不夠,他還需要怎樣呢?問題的所在是甚麼呢?
  6. 從耶穌在這裡所舉的實例,怎樣的人是耶穌的真門徒?哪一類的人才能夠得到拯救?
  7. 47節,耶穌繼續說,「凡到我這裡來,聽見我的話就去行的」,這是甚麼意思呢?
  8. 耶穌接著在48節舉一個蓋房屋的實例;這裡說;「他像一個人蓋房子,深深地挖地,把根基安在磐石上;」這句話有怎樣的內涵?「到發大水的時候,水沖那房子,房子總不能搖動,因為根基立在磐石上」,「房子」指甚麼?「發大水的時候」指甚麼時候?是指怎樣的事情?
  9. 這盤石,這不能動搖的根基是指甚麼?
  10. 49節有另一個選擇,「惟有聽見不去行的,就像一個人在土地上蓋房子,沒有根基;」在(太:7:26),加上「蓋在沙土上」,「水一沖,隨即倒塌了,並且那房子壞得很大。」這是指甚麼?
  11. 這個實例想要給我們最大的教訓是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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