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中的三一論 ——回應《大哉敬虔的奧秘:三一真神》

本文原刊於《舉目》6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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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舉目》第63期中《大哉敬虔的奧秘:三一真神》一文,為駁斥異端、極端在“三一論”上的錯誤教導,王偉成院長引用教父的話和歷代信條,對基督教之正統三一神論,做出極為簡明和準確的表述。

       王院長還引用眾多經文,有力地證明天父、聖子、聖靈都是上帝,彼此內住,並且都稱為耶和華。因而駁斥了“耶和華等於天父”的說法,也否定了“父、子、聖靈為上帝的3種稱呼”。

        王院長亦用圖畫表明,聖父不等於聖子,聖子不等於聖靈,聖靈亦不等於聖父,且通過亞他那修信經和威斯敏斯特信條,陳述上帝有3個位格,“其位不紊”。只可惜,並未更多申辯;對於正統之三一神論對信仰、敬拜及生活的重要意義,也未有進一步闡釋。

        愚以為:對於普遍注重現實效益、不耐抽象思辯的華人信徒,這類權威式的表述,有時非但不能使他們衷心喜悅地擁抱正統信仰,反而敬而遠之,更將那些一生為三一神論而奮戰,甚至獻身的亞他那修等先賢,視為天外來客。也有很多華人信徒對早期教會的教義爭執,詫異不已:“這不過是神學理論上的細微不同而已,何必如此執著?”筆者願在此藉《舉目》一角,冒昧對王院長的佳作加以補充。

父、子、靈有別

        王院長文章中,提到撒伯流主義的形態論(Modalism)和獨一神格論,就是把父、子、聖靈當做同一位上帝的3種不同形態或稱呼。這是基督徒,包括很多牧者、神學家,都容易犯的一個錯誤。基督徒常用“水有3種形態”、“人有好幾種身分”等,來說明三一神論。很可惜,嚴格說來,這都屬於形態論的觀點。

       聖經清楚表明:只有一位上帝,父、子、聖靈永遠同在,彼此內住,但位格有分別。聖父、聖子、聖靈可以互相談話、交往,有各自獨立(非對立)的思想及工作。這是形態論或獨一神格論不能解釋的。

       比如,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中,雖然深懼十字架的苦杯,但還是願意順服天父的旨意,並禱告:“我父啊……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太》26:39)。如果聖子等同於天父,或耶穌只是天父在地上的表現形態,何來兩種不同的意思呢?

        又比如,耶穌引用《但以理書》第7章,說:“你們必看見人子坐在那全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可》14:62)。無論這段話是指耶穌的升天還要再來,祂(人子)坐在全能者的右邊,享有全能者的權柄,卻又和全能者(應該就是天父)有別,是清楚無疑的。

        不只聖子和聖父有別,聖靈和聖子、聖父也有區別。耶穌清楚地告訴門徒:“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約》14:16)。顯然,聖靈是在聖子和聖父之外的一位。雖然父、子、靈的身分和職分,有著密切的關係,但仍是3個不同的位格。

        不承認三位一體教義的人,常常認為聖靈只是上帝的一種能力。然而,聖經說:“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嘆息替我們禱告。”(《羅》8:26)聖靈也會為人擔憂(參《弗》4:30),顯然絕非是一種盲目、毫無自我意識的能力,而是有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我們不能不說,聖靈乃是有著獨立位格的上帝。

       也許,最能反映上帝的“三”和“一”之間奧妙關係的,就是耶穌的“大使命”(參《太》28:18-20)。主吩咐我們去使萬民作祂的門徒,並要“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父、子、聖靈”顯然是3位,但這裡的“名”卻是單數,是一個“名”而不是3個。這表明上帝獨一的本質,但這獨一的本質中,卻又包含著3個位格。

        這實在是奇妙、人的理性難以領悟的奧秘,卻是聖經實實在在的啟示。我們不能因為不明白,就加以否定或曲解。我們只能謙卑地承認自己的無知、有限,帶著感謝,接受上帝對我們的啟示。

三一論的意義

       上帝為什麼要向我們啟示三位一體的奧秘呢?原來此一真理,絕非抽象的空中樓閣,而是我們整個信仰的根基。和基督徒生命、生活的每個環節,都息息相關。

        假如基督信仰是一棟構造精良的大廈,三一神論便是大廈的地基。抽去了三一神的教義,整座大廈勢必分崩離析、面目全非!

        茲以神論和救恩論的關係為例,闡述基督救恩的功效和公正性,完全取決於基督的神性。

BH65-42-7252-圖2-Agony_in_the_Garden×影響救贖的功效

        按《希伯來書》的教導,基督洗淨人的罪孽,乃是祂藉著自己身為上帝的權能和永遠的靈,完成的一件大工(參《來》1:3;9:14)。假若基督不是上帝,那麼祂的生命就不具有無限的能力和價值。祂頂多能替一個人或一些人贖罪,卻絕不可能代替所有的罪人(參《林後》5:19-21)。因此,那些否認三一神論的異端,比如耶和華見證人,及其前身亞流主義,常常在其救恩論中,特別強調人必須靠自己的行為得救。

         一旦否定耶穌的神性,祂救恩的功效也勢必大打折扣。

×影響救贖的公正

        假如耶穌不是上帝,那麼救贖的公正性,會喪失殆盡。

        聖經清楚地告訴我們,上帝赦免罪人的基礎,在於耶穌在十字架上代替性的死。讓上帝把人的罪轉嫁到耶穌身上,用耶穌的犧牲滿足了上帝公義的要求。因此,上帝可以因基督的救贖,“使人知道祂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羅》3:26)。

        假如耶穌不是上帝,那麼上帝把人所犯的罪,轉嫁到這位不相干的“第3者”身上,就不能稱為公平,不能顯明自己為義。

        比如:張三撞壞了李四的車,即便李四願意饒恕張三,張三還是應該支付李四的修車費或保險費。假如李四對張三說:“我知道你小子窮,付不起車費,沒關係,就讓王二替你付吧。”這時候別說王二不願意,任何一個旁人都會覺得不公平:為什麼李四對張三的寬宏大量,就讓他有權搶劫王二呢?就算王二願意,這件事還是不具備公正性。

        同理,如果耶穌不是上帝,上帝為救罪人而懲罰耶穌,簡直就是“神聖的虐嬰” (divine child abuse)了﹗

        然而,正統的三一神論告訴我們,耶穌不是“第3者”,耶穌就是上帝自己!李四並沒有搶王二的錢來賠償張三,而是自己承擔了所有的損失,自我犧牲,讓仁慈和公正可以相遇、相親(參《詩》85:10)。

        因為耶穌就是上帝,所以上帝把人的罪責轉嫁到耶穌身上,就是親自承擔了人犯罪帶來的一切損失和傷害。這就是為什麼上帝在稱罪人為義的事上,既顯明了莫大的慈愛,也維持了絕對的公義。

×影響恩典的完全

        三一神論不僅保障了救贖的功效和公正,還保障恩典的完全。

        我們得救是本乎恩,完全沒有自己的功勞。然而如果沒有正統的三一論,我們可以懷疑上帝的救贖工作:是不是祂老人家太孤單、太無聊了,所以造人來陪祂?或者,通過救贖,讓人永遠感激祂、讚美祂?……

       別笑,這正是許多宗教和文明對上帝的認識。近至亞述巴比倫的神話,遠至希羅或中國上古的神話,都認為,神明創造人類,就是為了給神明自己解悶,甚至充饑!——世上本無免費的午餐,如果對自己沒好處,神明幹嘛要創造人類和萬物呢?

        然而,聖經讓我們看到,在人類有限的時空之外,更有一個永恆而豐富的世界。上帝的寶座周圍,不但有無數天使和靈界的受造物,不斷地讚美上帝、事奉上帝,上帝自己就是一個無限豐富、無限快樂的愛的團契。聖子在永恆中,就是父懷中的愛子;聖靈在永恆中,就是從父和子而出的靈。三一真神在永恆中,有著互敬、互愛、互信、互榮的關係。

       可見,上帝絕非永恆中的孤家寡人,上帝自身就有無限而絕對的滿足。不用說時空內的物質界,就是靈界的天使,祂都不必創造。

       因此,上帝的創造和救贖大工,絕非出於祂自己的需要,完全是出於恩典。是上帝要把祂自己那無限的豐富、慈愛、榮耀、喜樂,跟祂所造的萬物分享。人類的獨特地位,更藉著上帝在歷史中的救贖,在基督裡得到上帝兒子的名分,和基督一同承受上帝的產業,又藉著聖靈的工作,得以進入神聖三一的永恆團契之中(見《約》15:9;《羅》8:15;《加》3:26;4:4-6)!

       正統的三一論,確保了我們基督徒所得到的,是一個完全和豐盛的恩典。

基督信仰的核心

       三位一體的啟示,對基督徒的敬拜、禱告、事奉、教會生活、家庭生活乃至社會生活,也有至為重要的影響。

       單就基督教倫理而論,眾所周知:愛乃是基督徒的標誌,也是基督教倫理的核心。而基督徒的愛,從本質上,正是三一神內在關係的彰顯。只有當上帝在永恆中,就有位格之間互愛的關係,約翰才能說“神就是愛”(《約一》4:8),基督徒的上帝才有別於回教徒的阿拉;只有當聖子在永恆中順服父神,我們才能說,道成肉身的基督是上帝最完美的啟示;只有當三一真神本來就是彼此榮耀、不求自己的榮耀,我們才能說,當自己效法耶穌的謙卑、捨己,就是在彰顯上帝的形象。

        因此,常常思考聖經所啟示三一真神的工作、位格和關係,能給我們的生活、事奉,提供崇高的模範,和源源不絕的生命力。

        由於篇幅、時間和學識有限,筆者不能繼續展開討論。但望以上所述,能幫助更多華人信徒,看到三一神論的豐富和重要,明白這不是象牙塔內的神學課題,而是能令我們生命更謙卑、更喜樂、更成熟、更活潑的信仰的核心,值得吾輩為之委身、為之感恩,也為之念念不忘!

 

註:

有興趣的讀者,也許希望找到更多的相關書籍,深入研究。筆者孤陋寡聞,能夠推薦的中文著作,僅有唐崇榮牧師著的《三一神論》(中福,1990版),及章力生博士所著《系統神學》中的《上帝論》。

英文著述雖豐繁,然而除加爾文、巴文克等人的系統神學中有相關論述外,難有中肯又全面的單論三一神的書。有些書,內容過於浩瀚(如奧古斯丁和約翰歐文的專著),有些則失之偏頗(如巴特、雷納、莫特曼等新派神學家)。筆者唯有推薦自己神學院的教科書,就是威斯敏斯特系統神學教授雷頓博士(Robert Letham)的專著The Holy Trinity(P&R,2004)。

作者來自上海,現在澳洲牧養國語堂會。

圖片一由小C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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