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之道,非玄而又玄

康來昌

本文原刊於《舉目》65期

12820408526153

   講得太玄

      華人教會喜歡講“生命”,講得很玄,如:“上帝的話在許多人身上不過是神學的知識,並不是生命。然而主說,祂的話是靈、是生命。上帝的話乃是摸你的靈與生命,並非摸你的頭腦。頭腦即使弄不清楚,也不是大問題。我們聽一篇道,讀一本書,裡面立刻知道是摸著靈與生命,或是摸著頭腦。若聽見的是知識,就是死的,裡面就似乎格格不入;若是靈、是生命,裡面就平安穩妥。”(《主的話是靈與生命》,《倪柝聲文集》2輯25冊)

      追求靈恩的教會也有這個色彩。他們重視方言和神秘經驗,對“悟性、頭腦、知識”持負面態度。

      講生命的人,除了重覆“摸”、“靈”、“能力”、“生命”這類字眼,並沒有把生命一詞清楚定義。大概是覺得“道可道,非生命之道”——生命講成道理,就不是生命之道了。

      他們的思維,部分來自蓋恩夫人的寂靜主義,部分來自余英時先生所稱的“中國反智傳統”。如老子的“人民聰明,就幹壞事”(民多智慧,而邪事滋起),“人民有知識,就難統治,所以治國要使百姓無知才好”(民之難治也,以其知也。故以知治邦,邦之賊也;以不知治邦,邦之德也)。還有莊子的“絕聖棄知,大盜乃止”,韓非的“民智不可用”。

      王陽明認為,道問學不如尊德性。顏元“讀書人便蠢,多讀更蠢”,“讀書愈多愈惑,審事機愈無識,辦經濟愈無力”。李塨“紙上之閱歷多,則世事之閱歷少。筆墨之精神多,則經濟之精神少。宋明之亡以此”。毛澤東“高貴者最愚蠢,卑賤者最聰明”,“資產階級教授們的學識,應以狗屁視之”……

這是誤解

      反對基督教的新儒家,居然也勸基督徒不要重知識,而要重生命:“有一次我問一位牧師:你們為什麼根據柏拉圖、亞里士多德那一套來建立神學,不根據耶穌的生命來講神學呢?亞里士多德那一套跟耶穌生命不相干。你根據耶穌的生命、耶穌犧牲上十字架這個高度的道德精神,來講神學不是很好嗎?”(牟宗三《“四因說演講錄》”第5講。作者按:應該問神父,而不是牧師。神父會用希臘哲學建立神學,牧師不會)。

      “西方人有知識中心的哲學,而並無生命中心的生命學問,真正的生命學問是在中國。”(《“生命的學問》”第4章)

      “一切智識與學問之背後,必須有一如人類生命活的存在,否則智識僅如登記上賬簿,學問只求訓練成機械” 。(錢穆《“論語新解為政篇第2》”)反智的傳統不簡單。最優秀的文明中,以及最偉大的智者,如老莊、盧梭、托爾斯泰,都有這思想。

       如果不仔細看,我們還會以為,聖經是反知識、重生命的,比如:“因為多有智慧,就多有愁煩;加增知識的,就加增憂傷。” (《傳》1:18)。好像知識對生活(生命,這兩個詞實為同義字)無益有損。上帝禁人吃知識果,而賞義人生命果(參《啟》2:7),似乎人的墮落就在於要知識、不要生命。

      然而,這是誤解聖經。聖經不是說知識不好,而是知識(智慧。這兩個詞在聖經中常可互換)太好。人若從敬畏和信從上帝中得知識,就能妥善擁有、使用、享受,生活得好;如果從悖逆上帝、自主中得知識,會自高自大,至終生命空虛。

      “尋得我(智慧)的,就尋得生命。”(《箴》8:35)

      “我也必將合我心的牧者賜給你們。他們必以知識和智慧牧養你們。”(《耶》3:15)

      “我的民因無知識而滅亡。你棄掉知識,我也必棄掉你。”(《何》4:6)。

      “認識你——獨一的真上帝,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17:3)

      “好叫你們行事為人對得起主,凡事蒙祂喜悅,在一切善事上結果子,漸漸地多知道上帝。”(《西》1:10 )。

      “要在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和知識上有長進。”(《彼後》3:18)

      知識能使信徒生活(生命)好,包括夫妻生活好:“你們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原文是知識)和妻子同住。”(《彼前》3:7)

      知識還能使信徒能自由吃喝,這是生活中重要的一環:“論到吃祭偶像之物,我們都知道……”(《林前》8:4)

BH65-06-5055-圖1-韓博攝_IGP1692.BH65.R40必要條件

       聖經不區分魂(悟性)的知識,與靈的知識,不認為前者(常被說成是知識)不好,後者(常被說成是智慧)好。聖經教導我們,知識是生命良好的必要條件。而生命,並不是玄之又玄的三重天,不是神秘、不可言傳的屬靈經驗,要靠“摸”。生命就是生活,是衣食住行、讀書、婚姻、工作、娛樂等的總和。人在物質世界中,雖生猶死,“你們死在罪惡過犯之中”(《弗》2:1)。基督徒在同樣的物質世界中,因信上帝,被拯救,出死入生(參《約》5:24)。

       基督徒和世人有同樣的陽光、空氣、雨水(參《太》5:45),不同之處在於,基督徒信上帝,凡事以上帝為主。“生命好”,是因為信上帝、敬上帝、有正確的知識,所以生活得好,待人處事有智慧、愛心、正義、善良。

       生命好,不是不食人間煙火,高深莫測,而是因信而擁有上帝兒子的生命,活得像上帝的兒子。“人有了上帝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上帝的兒子就沒有生命。”(《約一》5:12)

       要生命好,必須認識上帝,有對上帝的知識。不認識上帝,不認識上帝的三一、全能全善,不認識完備救恩,就沒有永遠的生命,沒有幸福的生活。“智慧人的法則是生命的泉源。”(《箴》13:14)

矛盾之處

       矛盾的是,反智的人,卻又強調:得勝、成聖、平安喜樂的生命,來自一種簡單、奧秘的知識,就是只要知道,老我已死,已與基督同死,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就能活出這種生命。基督徒不必學習、不需掙扎,只要認識這“道理”,相信這“道理”,就進入得勝。

倪氏觀點

       “正常的基督徒生活必須以確定的知道為開始,這不是僅僅知道一些關於真理的事,也不是明白一些重要的教義。這一個確定的知道,完全不是一種知識的學問,乃是心中眼睛的開啟,看見我們在基督裡所有的一切”(倪柝聲《正常基督徒生活》,第3章)。

      “對於稱義,人什麼也沒有做。照樣,對於成聖,他也不用做什麼……你不用向主祈求什麼,你只要睜開你的眼睛,看祂已經把一切都做好了……我們無須想辦法死,也無須等死,我們原是死的。我們只要認識主所已經做成的,並讚美祂就夠了。”(第3章)

     “如果我們必須用那麼多的力量來過基督徒的生活,那不過是說出,我們所過的並不是真正的基督徒生活。我們不用勉強我們去說我們的鄉談。事實上,只有當我們要去做我們天性所不喜歡做的事,我們才運用我們的意志力。” (第10章)

蓋恩觀點

       蓋恩夫人也說:“我的意志和你的旨意聯合,享受這又甘甜、又有能力、不可名狀的同在,我就不得不順服你……”“無需再去治死自己,因為治死的工作已經完成,一切都變成新的了。有的人藉著不斷的努力,治死了身上的感官,但是他們還繼續地治下去,實在是錯誤。因為到了這時,他們應該不再注意感官。”(蓋恩夫人《馨香的沒藥》,7章)

      “什麼都能使我滿意。對什麼都不去思考,也不注意……在我裡面已既無喜好,也無揀選。我的心已經完全進入上帝的裡面,祂如何,我也如何,好像一滴水進入大海,就與海水同化一般……在上帝裡面失去自己的人與上帝的聯合,是何等的堅強。”(15章)

      “與上帝聯合的信徒不求甚解……與上帝聯合的人沒有良心的責備……與上帝聯合的人沒有紛擾的懼怕……與上帝聯合的人,不與環境奮鬥……與上帝聯合的人沒有工作。工作兩字含有用力的意思,在天堂裡,有生命與活動,都是毋須用力。所以,說更新的信徒沒有工作,並不是說他沒有活動,不過是說他的工作頂容易,並且和他所愛好的頂和合,與上帝的安排是一致的,所以在他的工作裡,毫無苦痛和枯乾。屬上帝生命的動作,是自然而有的。”(附錄)

已而未至

       難道,基督徒已經進入新紀元新範疇,不再有靈肉之爭?如果是,就算沒有這種認知也沒關係,因為不論知不知道,我們已經生活在無罪狀態了。對此,即使是優秀的解經家及近代主流新約學者,也難免有類似的結論: “藉著我們的舊我與基督同釘十字架,我們的身體不再受制於罪,我們脫離了罪的奴役……信徒已從舊紀元及其舊生活,過渡至新紀元及新生命中。”(馮蔭坤,《羅馬書》註釋,6章6c-d節)

      “雖然基督徒仍需不斷慎防被罪所勝,也儘管多數甚或每個基督徒也都能或多或少認同‘立志為善由得我,行出來由不得我。’(《羅》7:18)這種經歷,但是保羅並沒有談論基督徒的這種經歷,而是把重點放在聖靈足以克勝肉體、信徒應隨從聖靈而行這正面的真理上。”(同上,參《羅》7:13-25總結)

      “故此,這裡所描寫的不是信徒內心的交戰,或所謂的‘靈欲之爭’,而是歸主之前(非基督徒)與在聖靈裡(基督徒)之生命的對比”(參《羅》8章5節)。

      “保羅如此描述了兩種完全不協調的生存方式,不是因為信徒在二者之中不斷掙扎,而是因為他們既已是屬於其中的一種,就不應生活得像是仍屬於另外那一種似的。”(參《羅》8:5-8總結)

       “費歌頓強調,這部分(參《加》5:13-26)主要的關注,不是個別基督徒的內在生活(如所謂聖靈與肉體在基督徒的內心交戰)” (馮蔭坤,《加拉太書》註釋,p.1195)……而是聖靈的能力足以幫助信徒,在沒有律法指引的情況下,過一個以愛彼此服事的生活。”(同上,p.1142)

       馮先生同意學者Russell的話,說如把《羅馬書》7:25的“我”解釋為基督徒,就是使教會在神學上變成貧窮的。聖經的確明言,基督徒“不在律法之下”(參《羅》6:14;《加》3:23),而是 “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參《弗》2:6)。但馮先生似乎忽略了(在其他地方卻不忽略)“已而未至”( already but not yet,馮譯為“已濟未濟”)的觀念,就是上帝已做成的救恩,還沒有完全落實在信徒身上。

      我們已經得救,卻需要繼續被救(參《林後》1:10);我們已經蒙上帝揀選(參《約》15:16),卻還像撒但(參《太》16:23);我們已被聖靈充滿(參《徒》4:31),卻還隨夥裝假(參《加》2:13);我們已經聖潔,沒有瑕疵(參《弗》5:27),卻還要時刻求上帝“免我們的債”(參《太》6:12);我們“凡事富足”(參《林前》1:5),卻犯罪、縱容罪(參《林前》5:1-2);我們“已經得勝有餘”(參《羅》8:37),卻還與“惡魔爭戰”(參《弗》5:12);我們“因認識主救主耶穌基督,得以脫離世上的汙穢”,卻有人“後來又在其中被纏住、制伏,他們末後的景況就比先前更不好了”(《彼後》2:20)。

並行不輟

      新約充滿了聖徒和教會掙扎、犯罪的記載。改教家路德、加爾文的的睿智就在於,他們看到恩典的完備和全面——就基督徒已經得救而言,基督徒已不在律法、罪惡的權勢下(參《林前》15:56)。然而,基督徒仍是罪人,其生活(生命)仍需要律法的鞭策與引導。恩典夠用,但夠用的恩典中,一定有折磨和引誘。基督徒同時是罪人和義人:成聖要功夫,成熟要爭戰。恩典不減少我們的“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林前》9:27)。恩典使我們在“四面受敵,心裡作難,逼迫打倒”中,逐漸成熟長大。這不是苦修主義,這是正確明白恩典的知識,在現實生活中磨練出生命果實。

      當代主流新約學者講恩典紀元時,不僅說信徒在新紀元下不會有掙扎、失敗,很多人(不包括倪、馮)甚至堅持,只要耶穌對我們信實就好,不必在意信徒對耶穌的信心。這是巴特和學術界流行的“耶穌的信心”(faith of Jesus)的講法。

       然而,無論教會,還是信徒,哪個是一帆風順、行雲流水的?把恩典完備、聖靈充滿的生活,理解成信徒自動自發、水到渠成的“有生命”,不知使多少信徒懷疑自己沒得救,因為他們的生活,充滿了掙扎,“沒有生命”。

       越來越認識上帝→越來越信靠上帝→越來越聖潔善良→卻又常常犯罪失敗→認罪悔改得赦免→越來越認識上帝……

       這是基督徒的生命之道:悟性認識恩典,生活屢遭挫敗,兩者並行不輟。

       蓋恩、倪柝聲、現代學者的成聖之道,大異於傳統。他們的方法和王陽明固然有靠恩典與靠自己之不同,但都異口同聲地斷言,在“吾性自足”或“恩典夠用”下,功夫是多餘的,爭戰是不會有的。

       認為基督徒生活已經得勝,不會失敗,還會帶來一個危險,就是人會認為,我不會犯罪,我一切思想、行動都因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就等於是基督做的。這樣想,好像很敬虔、很有信心、很符合經文,其實是異端、極端、獨裁的根源:“大家要聽我的,因為我說的,就是基督說的!”

      保羅對此回答:“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上帝的兒子而活。”(《加》2:20)即,我仍活在會犯罪的世界和老我裡,只能憑信心繼續活下去。

      認識恩典,使我們生活有力、有盼望;認識恩典,使我們知道,基督徒與罪惡相爭,可能到流血的地步。我們不可忘記聖經的話:我兒,你不可輕看主的管教,被祂責備的時候也不可灰心(參《來》12:4、5)。

 

作者為台北信友堂牧師。

圖片由韓博拍攝。

1 comment for “生命之道,非玄而又玄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