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福音的盼望(三):脱离律法的捆绑
罗马书7:1-25节
「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这是一个活在摩西律法之下的人内心的挣扎和呼求,律法有若一张无形的大网将神的子民网罗其中,保罗在此宣告一个好消息,福音能救他们脱离律法的捆绑。
保罗先以一个婚姻的模拟来说明脱离律法的途径,在一般婚姻情况中,由于丈夫的死亡,因此妻子可以自由地再嫁,死亡结束了受到约束的关系;一个人先前嫁给律法,如今,借着耶稣基督,这人与基督同死,死亡结束了他和律法的关系,因此他可以归于基督。
「这样,律法是罪吗?绝对不是!」(七:7)「那么,那善的是叫我死吗?绝对不是!」 (七:13),保罗以两个「绝对不是」将七:7-25分隔成两个部分,第一个部分(七:7-12)保罗所描述的是包括他自己在内的犹太人在摩西律法下的经验,保罗肯定律法是善的,然而善的律法却成为罪的工具,将人带向死亡;第二个部分(七:13-25)保罗更详细和生动地描绘出人性的挣扎和挫折,罪住在属于肉体的人里面,在善恶的争战中,人虽然始终处于下方,似乎完全绝望,其实不然,因为耶稣已经为相信祂的人带来了希望。
保罗先审视以色列在律法之下的光景,再回顾他自己过去在律法之下的挣扎,他的结论是,人在律法的权势下无法自救,然而,感谢神!靠着主耶稣基督就能!
主题:脱离律法捆绑的基督徒要在圣灵中服事主。
大纲:
(1)与基督同死的人不再受到律法的捆绑(七:1-6)
(2)良善的律法成为罪的工具(七:7-12)
(3)在律法之下挣扎的人性没有出路(七:13-25)
三、保罗如何肯定律法?参七:12、14、16、22。然而,根据保罗在七:7-13的论述,良善的律法为什么会变成罪和死的工具?参五:20,七:5。
四、保罗在七:14-25这段经文中如何描述一个立志为善的人内心的挣扎?这里所描述的光景是一个未重生得救的人或是一个已重生得救的人?你的理由是什么?
五、谁能拯救这个在行善和行恶之间挣扎的人?这个被罪缠绕的人唯一的活路是什么?
六、你认为在七:7-25这个段落中,保罗的论述最重要的目的是什么?
反思和应用 :
(1)你在信主之前,捆绑你的「权势」是什么?换言之,曾经有很大的阻力拦阻你信耶稣吗?你如何做出切割?当你选择耶稣的时候,你必须放弃什么?或厘清什么?为什么这个「脱离」的过程是必须的?
(2)从以色列在摩西律法下的经验来看,你是否认同人没有自救的能力?由于罪的缘故,没有任何人能依靠自己达到神的标准,唯有依靠耶稣基督白白的恩典。
(3)不论保罗在这段经文中出现的「我」是谁?「我」的软弱和挣扎代表了全人类的经验,你曾经在这样的挣扎当中吗?分享你的失败和得胜。你得胜的关键是什么?
附注:
七:7-25是旁白或插入语吗?
七:7-25这段经文从保罗论述的主要路线上岔开了!保罗主要的进展路线是从七:6b「在圣灵新样中的服事」来到第八章「在圣灵里的生活」,保罗在此暂时离开了他的主题,用一大段经文来处理律法和人性的关系。
保罗坚决呼吁犹太人要脱离摩西律法捆绑,这样的呼求对外邦人有什么意义?
外邦基督徒的「律法」是什么?参罗二:14-15。
七:7-25这段经文中的「我」究竟是谁?
在释经历史中出现四种看法:(1)、保罗是在描述自己的经历,也是典型的一般人的经历。 (2)、初期教会将七:7-12直接套用在亚当身上。(3)、以色列人在摩西律法下的景况。(4)、不是特定的人,而是每一个普通的人。最好的解释是保罗在描述他自己,以及以色列关于摩西律法的经历;V.7-13叙述以色列全体的经历,保罗自己参与在以色列全体之中。V.14-25更多个人自传性质,保罗描述他自己与他的同胞的经历结合。
如何解释七:9-10a?
保罗一贯的教导是,摩西律法的赐下使以色列的情况恶化,而不是更好,此处暗指律法被赐给以色列人。这里的「我」最好的解释是以色列全体,虽然在律法来到之前,「我」就已经被定罪,但是诫命的来到使得罪更活跃起来,更确定了「我」的死,更确定了「我」要完全为我的罪负责。
七:14-25描述的是一个未重生之人的经验或是一个已经重生之人的经验?
一个重生之人的经验:基督徒信仰生活当中的争战,因为基督徒虽然已经脱离了罪的权势,但直到基督再来之时都仍然活在「死的身体」之中,受到罪的影响,不断有挣扎。
一个未重生之人的经验:在整段经文中的「我」都是「凭己力」在争战,这个「我」是在「罪的权势下」,而信徒已经从罪的权势下得到释放,保罗不否认信徒在今生将不断与罪争战,然而这段经文所描述的不只是与罪争战,而是被罪打败,这更是一个未重生之人的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