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霾過後──教會中自殺的反思

本文原刊于《举目》61期

逢生

20120327101329191           一個陰沉的2月下午,有人跑來教會告訴王牧師,張弟兄在家中自殺了﹗

           這個突如其來的噩耗,使王牧師十分震驚。前兩天在主日崇拜,才見到張弟兄坐在往常的位置。散會時,王牧師握手問候他,張弟兄臉上還掛著微笑回答:“還好,老樣子﹗”

           他怎麼會自殺了呢?王牧師心裡又悲痛又沉重。

            張弟兄參加教會已經有5、6年,每個主日都固定來參加崇拜。由於經營小生意,他每天工作超過10個小時,一年365日不休息。他沒法參加教會其他的聚會,沒有團契、小組生活。教會認識他的人也不多。

           王牧師特別關注這位缺乏屬靈支持的弟兄,到他的店裡探訪,把握每次見面的機會關心他。好幾次,他家中出了問題,王牧師除了輔導、代禱,也陪伴他處理事情。

           因此,張弟兄視王牧師為好友,把心中的重擔掛慮向王牧師傾訴,甚至將自己不為人知的事告訴王牧師──原來,他一直患有憂鬱症,精神上備受困擾。雖然醫生開了藥給他,但藥物的反應叫他受不了。加上工作的煎熬,他覺得生不如死。

           王牧師知道事態嚴重,立刻為他安排了一位專業的弟兄,給他指導與幫助,並決定更多關心他……

           沒想到幾個月後,他竟然自尋短見﹗王牧師傷心、難過,心中不停反省:“假如我……會不會阻止他走上不歸路?”他自責,心裡更不禁問上帝:“為什麼會這樣?最近教會中這家生重病,那家鬧婚變。我已經累得喘不過氣了﹗我還能做什麼?”

           禱告之後,王牧師振作起來,安慰家屬,幫助辦理後事。他尊重家屬的請求,不將張弟兄的死因公開。然而,張弟兄自殺的消息,還是很快在教會裡傳開。大家雖然不大認識他,仍然為他哀傷。有人反省自己從來沒有關心過他,有人質疑牧者有沒有盡到責任,有人批評教會的牧養系統不夠完備……王牧師聽到這些,真是痛上加痛。

 到底是什麼原因?

           教會裡發生自殺事件,通常都會引來一大堆問題:他/她為什麼這樣做?誰的過失?這位弟兄/姊妹能上天堂嗎?怎樣預防這樣的事情發生?教會能做什麼?

           筆者不是心理學家、不是專業治療師,也不是神學家,只是在教會服事幾十年,願就以上的問題進行一點兒探討。

           美國每年有3萬多人自殺身亡,每13.7分鐘就有人結束自己的生命。每年還有將近100萬人試圖自殺。自殺身亡的人比汽車失事死亡的人要多,是青少年死亡的第3號殺手(註1)。自殺者中當然也包括了基督徒。

            是什麼原因呢?

            聖經也記載了自殺的例子,最廣為人知的是耶穌的門徒猶大,在出賣主之後自殺(參《太》27:3-4)。舊約的參孫,在大袞廟裡為報復非利士人剜他雙眼,與他們同歸於盡(參《士》16:28-30)。以色列第一個王掃羅與非利士人爭戰,受了重傷,為免受敵人的凌辱,自殺身亡 (參《撒上》31:4-5)。還有亞希多弗畏罪自殺 (參《撒下》17:23),以色列王心利見城牆失守,自焚而死 (參《王上》16:18-19)……

           這些例子,大多是為了逃避某些令人難以忍受的情況──有的是要逃避懲罰。也有的是藉此自罰……聖經雖然記述這些事件,但一點兒沒有默許、鼓勵的意思。

           當然,自殺還有很多其他動機。專家告訴我們:有人用自殺來懲罰他人;有人是為了得到別人的重視,獲取他人的注意;有人想藉死亡,與已故摯愛親人重聚;有人患上絕症或慢性病,不想成為家人的負累;也有人因久病,或承受不了重重打擊,而厭世……

          在眾多自殺因素裡,精神疾病因素高達1/3,其中以憂鬱症最為普遍(註2)。其實自殺背後的因素往往不是單一的,而是涉及多種原因:健康、心理、藥物、環境、人際關係、家族遺傳等等。

           我們也不能忽略屬靈的因素。聖經記載,魔鬼把耶穌帶到殿頂,慫恿祂跳下去。耶穌拒絕了這個試探(參《太》4:5-7)。我們從中可知,魔鬼的確會毀壞人的生命。

          還有很多時候,輕生的真正原因,可能永遠不為人知。

又是誰的過失?

           在追問原因之餘,很多人喜歡問這是誰的過失?

            自殺帶給家屬,甚至周圍的人(倘若死者是基督徒,教會就是他/她的延伸家庭)難以承擔的愧疚、羞恥與困窘。尤其華人以羞恥為本(shame based)的文化,更是如此。

           教會也不例外,甚至更加嚴重﹗因為教會是愛的團體,弟兄姊妹理當彼此看守、照顧,所以發生自殺事件,死者的家屬、朋友、教會,都難免愧疚、自責。又因為困窘,很難坦然面對,於是最好盡快把事情掩下,免得尷尬。

           其實,面對愧疚與虧欠感,我們要撫心自問:這是出於聖靈嗎?我們是照上帝的意思憂愁,還是依從世俗憂愁?

           前者生出屬靈反省,使人有盼望、有勇氣面對問題,分辨出什麼才是自己該負的責任。上帝的兒女在上帝豐盛的憐憫中,以謙卑反思、反省,承認過失,會帶來生命的成長(參《林後》7:10-11)。

           相反,依從世俗憂愁,是完全以自我作出發點,關注的是自己的得失。人會以防禦技巧去應付,其中最常用的,就是找人來怪罪,把責任推到別人身上,讓自己好過一點。然而找替罪羊,並不能帶來真正的平安。

           真正的平安是從基督的救贖而來,“祂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賽》53:4-5)無論是憂患、痛苦、怨懟、內疚、羞愧,都可以帶到主面前,讓祂擔當、背負,因為祂知道我們承擔不了。

12580178272680自殺的人可以上天堂嗎?

           每當有基督徒自殺,一定有人問:“這人可以上天堂嗎?”聖經沒有直接討論這個問題,但是“十誡”很清楚地說“不可殺人”(《出》20:13)。只有創造我們的上帝,才有權決定我們生命的年日。所以,自殺觸犯上帝的旨意。

           中世紀教會認為,自殺者臨終沒機會為謀殺自己的罪求赦免,所以不得救。這個觀點並非牢不可破,因為基督徒不見得知道自己所犯的每一項罪。舉個例子:我們受根深蒂固的世俗文化影響,很可能一輩子都不知道某些行為是錯的,自然無法為其認罪。然而,感謝主,祂給我們的赦免,不受限於我們對罪的瞭解,“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路》23:34)

            一個人得救與否,關鍵在這個人生前是否心裡相信、口裡承認主(參《羅》10:9),生命有否與上帝建立了恆常的關係,是否以討上帝喜悅為人生大前提。不錯,自殺行為不討上帝喜悅,與信仰不符合,卻非不可赦免的罪。有人說,自殺能反映出人的靈性情況,這人可能沒有得救。我們只能說:人是有限的,無法掌握全貌,正如前面所說,沒有人可以確定自殺背後的原因和當時的情況。唯有無所不知、無所不在的上帝最清楚。所以,我們不能扮演上帝,判斷一個自殺的人是否得救。判定一個人永恆去處的,是上帝。

教會可以做什麼?

           教會不是最高法院,不能判定人和他的永恆歸宿。那麼,教會可以做什麼、提供什麼幫助?有什麼限制與困難?

           相信每個健康的教會,都會認真地實行“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林前》12:26)的教導。然而並不是所有的信徒,都願意把受的苦告訴教會所有人。單從公開的代禱事項就可以知道,來來去去不外乎身體疾病、裁員失業、親人病逝、交通意外等“可以曝光”的苦難。至於憂鬱症、婚姻觸礁、兒女有嚴重的問題、財務困難、毒癮、賭癮等,絕對是“家醜不外揚”﹗

           有這些“難以啟齒”困難的人,常常選擇默默受苦,以至孤立無援。等到事態嚴重之時,才給牧者知道,往往為期已晚,耽誤了處理問題的時機,也錯過了上帝要透過眾肢體賜給這人的援助。可歎今日不少的信徒,就這樣戴著“我還好”的面具,報喜不報憂,不肯承認自己有問題,也不信任弟兄姊妹能接納自己的問題、提供所需的幫助。

            要改變這樣的風氣並不容易。約翰·貝克在《謝絕完美人士》(John Burke, No Perfect People Allowed, Zondervan, 2005)中說,教會應該建立“照我本相”的文化,使得人來教會時,不必戴面具,而是誠實地帶著問題來,被接納、被幫助、逐漸改變。在這種教會文化裡,人不只告訴別人“我胃痛、頭痛”,也可以坦然承認自己有憂鬱症、躁鬱症,需要大家代禱與扶持。

          “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林前》12:26),還有一個很重要的意思:不能只靠牧者與少數教會領袖照顧有嚴重情緒問題的肢體,乃是訓練弟兄姊妹一起守護。比方說,讓弟兄姐妹瞭解自殺的信號,以及如何幫助有自殺傾向的人,該說哪些話,不該做哪些事,並熟悉社會上的相關資源。

           教會愈多弟兄姊妹學習幫助別人,肢體間就愈能夠彼此相顧。幫助有自我毀滅危險的人,是勞心勞力、非常艱鉅的工作。非不得已,不要單槍匹馬。要讓受過訓練的肢體組成團隊,輪班禱告,接力陪伴關懷。這樣一來,不單實行起來較容易,對當事人來說,被一群愛心天使包圍,更容易感受到人間有愛。在幽暗中這一點點的光,能鼓勵其活下去﹗

 

            張弟兄自殺多年之後,一個星期四下午,王牧師接到同工Tony的電話,轉達新朋友Peter謝謝教會幾個星期來對他的關心,並向大家道別,希望來生再見。

           王牧師一聽,立刻同Tony到Peter工作地點找人。結果人找不到,只好告訴他老闆幫忙救人﹗

           城市這麼大,去哪裡找人?王牧師與Tony不知如何是好,兩個人站在路邊禱告,求上帝阻止Peter自殺。

           Peter第一次來教會,就將心中的煩惱向大家傾訴。原來,他因酗酒駕駛,闖了不少禍,不久要出庭,心中充滿憂懼。王牧師特別安排幾個弟兄照顧他。Peter深受感動……想不到他現在要自殺﹗

           整個下午,王牧師動員幾個關心過Peter的弟兄,不停打他的手機與他聯絡。Peter與弟兄一一道別,就是不肯透露所在地。最後王牧師只好報警,希望警方能找到他。

          上帝垂聽禱告,Peter雖然試圖自殺,卻沒有成功,後來進了精神病院,住了兩個禮拜。弟兄們探望他、鼓勵他。他後來的路雖然曲折,但因為嚐過無條件的愛,心中有希望,仍然一步一步走了下來。

            每一次過年的時候,王牧師收到Peter的問候,心裡都得到很大安慰。他感謝上帝保守了這個生命,感謝上帝多年前那個刻骨銘心的痛苦經驗,帶來了自己與教會的成長。

註:

1. 資料來源:American Foundation for Suicide Prevention。

2. Bill Blackburn,《啊﹗自殺?﹗》,孫宇斌譯(台北:宇宙光,2002)。

編註:讀者可上網查詢美國各州與其他40多個國家的自殺熱線:http://www.suicidehotlines.com/

作者現在美國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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