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圣经》是神默示的
1 《圣经》的作者和正典的形成
《圣经》最初书写在羊皮(绵羊、山羊、羚羊)、小牛牛皮上,或盛产于埃及、叙利亚浅湖中的芦苇制成的纸上。这种芦苇又叫纸草,由叙利亚的白百罗港(Byblos)出口。希腊文Byblos意为「书」,即由此港口之名而来。英文的「纸」字(Paper)也源于希腊字「纸草」(Papyrus)。此外,有些经文则保存在瓦卡、石碑、蜡板等上面。抄写的工具有芦苇、羽毛、金属笔等。墨水是由木炭、胶和水制成的。
《圣经》的四十几位作者,不仅各自所处的时代不同,职业、身分不同,写作的环境也有很大差异。摩西是政治领袖,乔舒亚是军事领袖,戴维和所罗门是君王,但以理是宰相,保罗是犹太律法家,路加是医生,彼得、约翰是渔夫,阿摩司是牧羊人,马太则是税吏。新约时代,犹太人被罗马人统治。税吏是那些身为犹太人却替罗马政府向自己的同胞征税并从中渔利的人。好像抗日战争中替日本人效劳的汉奸。有人说,税吏是犹奸。有的写于皇宫之中,有的则著书在牢狱或流放的岛上;有的写于戎马战时,有的却完成于太平盛世;有的写于喜乐的高潮,有的则写于悲恸、失望的低谷之中。《圣经》各卷书都是独立写成的,写成后即在各犹太会堂或基督教堂传读。《圣经》的作者们并不知道这些书卷日后会被汇编成册,形成新、旧约正典。奇妙的是,当人们把这六十六卷书编在一起时,这些跨越六十代人写成的、风格迥异的作品却是那样的和谐,前后呼应,浑然一体!不用说一千多年所造成的时、空差异,就是同一时代的人独立写成的作品,也很难彼此和谐。即便是同一人的作品,随着时间的推移,其观点也会自相矛盾呢!试想,我们会怎样看待自己在十年前写成的作品呢?事实上,一九九六年出版不久的《游子吟》,现在我就不得不出修订版了!《圣经》奇特的连贯性,只能解释为是神的灵贯穿始终,神是《圣经》的真正作者。
公元140年左右,马吉安(Marcion)开始散布异端,写成一套所谓的新约正典。这启发教会应确立正统的新约正典,以抵制马氏的影响。再者,东方许多教会陆续开始运用一些来源不正的经卷,因此,确立新约正典的范围也日趋必要。到公元303年,罗马大帝戴克里先(Diocletian)下诏摧毁所有基督教的经书。在如此险恶的环境中,信徒需要知道哪些书卷是值得舍命保存的新约经卷。由于这些原因,促使人们编辑新约正典。虽然对是否应把〈希伯来书〉、〈雅各布书〉、〈彼得后书〉、〈启示录〉等列入正典颇有争议,亚他那修(Athanasius)在一封公开信中,把我们现在的新约二十七卷书列入新约正典。三八二年在以耶柔米(Jerome)为主要人物的罗马的大马新(Damasine)会议上,及三九七年的迦太基(Carthage)会议上(奥古斯丁是主要人物),都一致承认这二十七卷经书。从此,罗马及非洲两大教区对新约正典应有的书卷不再有争议,新约正典终告完成。
由于《圣经》六十六卷书的收集历史过程涉及到人的方面,我们会以为成为正典与否是由人决定的,即似乎人的判断是订定正典的关键。但事实不是如此。这六十六卷书之所以是正典,是因为它们是神默示的。它们在被写成时就是正典了。神的子民公认这些著作是神的默示,这件事本身并不能使它们成为神的默示,神的默示是一件事,不因人的公认而改变。人的公认只是「正式追认」、接纳那些散在各地的会众早已承认的正典书卷而已。新、旧约订定的实质是:神默示这些书卷,使之成为正典;它们在神的护卫下,得以流传、保存;神的子民在神灵的启示下,承认、接纳它们为神默示的《圣经》正典。《圣经》从写作到正典形成,都是神的作为,只不过是借着人达成罢了。正像《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却是人手写成的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