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星光‧達人秀——基督徒參加選秀節目,教會怎麼看?

本文原刊于《舉目》60期

王星然

美國史上最受歡迎的電視節目

mhrm-cpmh-22122          新一季的選秀節目美國偶像(American Idol,以下簡稱Idol)又開始了,今年的噱頭是天后Mariah Carrey加入了評委團。根據A.C. Neilson的收視調查,Idol是美國電視史上,唯一連續7年都是收視冠軍的節目,2002年,福斯電視台(Fox TV)向英國購買了流行偶像(Pop Idol)的版權,引入美國,把實境秀(reality show) 的概念融入歌唱競賽,在全球蔚為風潮,Idol可說是美國史上最受歡迎的電視節目之一。

           還記得多年前的一天晚上,看完Idol,妻子和我 立馬拿起了各自的iPhone;我的另一隻手還趁著空檔使用重撥(redial)的功能打家裡的電話:我們透過線上投票,支持一個美國年輕歌手Kris Allen(註1)。因為電話投票的人太多,我們只好出動3台電話,搶攻只有兩小時的線上投票。Kris Allen是第8季美國偶像最後對決的二位選手之一,他的對手實力太強,是目前美國當紅的歌手Adam Lambert。

           我和妻子都喜歡Kris,不只是因為他唱得好,我們更喜歡他的故事背景──Kris在教會主領年輕人的音樂敬拜,彈得一手好吉他和鋼琴。每次看到他,我們就想到自己教會裡的年輕人。他有著那種在教會長大的、鄰家男孩的氣質:純樸、清新、略帶羞澀,卻才氣縱橫。
          一週前,節目裡還播出所屬教會牧師的訪問,以及會友的祝福。不難想像,這個教會不知動員多少人為他禱告和投票。那一場決賽投出的線上票,高達近1000萬,刷新當時所有美國選秀節目的投票記錄。Kris果然一舉拿下冠軍!

為主“發聲”還是貪愛世界?

          這是我唯一參與過的選秀節目投票。當時我還來不及思考,這樣瘋有何意義?這是否符合我一貫的神學立場?我認識真的Kris,還是一個被媒體塑造、包裝過的Kris?我真的以為好萊塢有了他,世界將會更美好嗎?

         這些好問題深入探討起來,都沒有簡單的答案。就好像在總統大選中,投票給信仰價值和我們相似的候選者,卻可能選出了令我們失望的人。

         這幾年在美國教會中,出現了一股熱潮:把敬拜團裡培植多年的子弟兵,送進選秀節目,期待他們能前進好萊塢,為主“發聲”,Carrie Underwood(註2), Jordin Sparks, Chris Daughtry,Danny Gokey,Kris Allen……這些當今美國歌壇聲名大噪的藝人,全都經過Idol的洗禮,他們不是PK(牧師之子)、敬拜團主領,就是教會唱詩班成員。
         這個現象在台灣也不遑多讓:“金曲超級星”出身的璽恩(她是頗受教會年輕人喜愛的“約書亞敬拜團”主唱)、“星光幫”的梁文音、和在國際媒體上造成旋風的“小胖”林育群,都是拜選秀節目之賜,擠身基督徒藝人之林。

          在台灣,基督徒藝人儼然已經成為一種文化現象,甚至幾位重量級選秀評委(如黃國倫、黃韻玲)也都是基督徒。中國大陸則有“好聲音”出身的孫佳歡,“達人秀”出身的“菜花甜媽” 蔡洪平;……他們的基督徒身分經媒體曝光後,引起教會的討論。

         一時間,這種靠流行包裝,做福音預工的方式漸漸成為顯學。教會對這樣的宣教策略,有兩種很極端的反應:要不就是張開雙臂擁抱,視之如金山銀礦;要不就是嗤之以鼻,斥之如洪水猛獸。

媒體就是信息

          我們先來談談一般教會對這種現象的擔憂:

‧         流行文化的宣教工場誘惑實在太大:成名的野心、金錢的追逐、對外表的過度重視等,都有可能成為偶像,讓人貪愛世界、迷失自己、忘記了起初的文化使命和傳福音的呼召。
          藝人畢竟不是經過嚴謹神學訓練的傳道人,他們對於福音信息的掌握,可能不那麼精準。我們也無法期待他們能夠真正有深度、有果效地和當代流行思潮對話。

          這一行的利潤壓力,使作品的內容和取向,常常必須遵守市場操作的法則,以商業利益為前提,這往往壓縮了藝人作見證的機會。Idol節目製作就曾警告參賽的 基督徒,不要在臺上提到和信仰有關的話題。這些遊戲規則,直接或間接地影響了基督徒藝人的創作和演出。正所謂“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最終妥協的結果是,他 們反映的價值觀,其實更加貼近這個時代的思潮,而不是福音的內容。

‧         當光彩奪目的流行文化成為一種傳福音的媒介時,常讓人只看到媒介的酷炫和創意,卻看不到紮實的信息。在《哥林多前書》前兩章,使徒保羅對當時哥林多教會的推崇修辭學和辯論技巧,感到十分憂心,因為這種希臘文化裡流行的元素 不知不覺地帶進了教會,使信徒對外在形式和技巧的關注,遠超過對信息內容和真理的重視。人們喜愛“智慧的言語” (《林前》1︰17),勝過愚拙的“十字架道理”。當時受歡迎的講員,必須是博學多聞,雄辯滔滔,有言語魅力的大師;相較之下,保羅平實的言詞和演說技 巧,氣貌不揚的外表,都與當時流行的風尚格格不入,以致保羅語重心長地說:“因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上帝的大能。” (《林前》1︰18)

          綜合上述所言,我們看到流行媒介的確有可能會妨害了信息,甚至取代了信息,傳播學者麥魯漢(Marshall McLuhan)曾直言:“媒體就是信息。”(編註,這廣為引用的句子“The media is the message.”來自麥魯漢1964年出版的著作Understanding Media: The Extensions of Man。)因此,對於用流行文化來包裝福音的疑慮,絕對有理。

處理文化議題的彈性

           不過,排斥接觸流行文化的基督徒也應該省思,這種拒絕(甚至懼怕)的態度,真的是因為流行文化妨礙了福音的工作,還是為了維護自己的傳統背景、菁英品味和文化喜好?或者是動機摻雜,剪不斷理還亂?

         什麼才是福音的重點?保羅在跨文化宣教上,擲地有聲地說:“向軟弱的人,我就作軟弱的人,為要得軟弱的人;向甚麼樣的人,我就作甚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林前》9︰22-23)


        我們不要走到一個極端,誤以為保羅反對教會裡推崇希臘修辭學和辯論技巧,就是在反文化。事實上,保羅是最偉大的跨文化宣教士,《使徒行徒》15章記載,他獨 排眾議,主張希臘背景的基督徒,不必受猶太人的割禮。這在當時無異是離經叛道!但保羅的前題是,不讓自己的文化背景和對傳統的堅持,成為傳福音的攔阻。在 《哥林多前書》9章,保羅的教導更顯示出他在處理文化的議題上,相當靈活的彈性:面對猶太人的文化,他就作個律法以下的人;同時,面對外邦人的文化,他也 可以作一個不必事事講究猶太律法的人。


         每一種文化都有得罪上帝的地方,但有的能反映上帝普遍恩典,如:強調誠實、勤儉、人生而平等、言論自由……除了少數文化非常的邪惡(如巴別塔、所多瑪和蛾摩拉),上帝直接審判並毀壞外,大部分的文化都有好有壞。

通 常,我們不太會去批判一些教會傳統,恐生教會分裂,但一聽到流行,有些人不加思索就心生反感。其實,流行文化需要救贖,傳統文化也一樣需要救贖。而面對年 輕的一代,我們必須正視流行文化是一個宣教的工場,甚至是一個宣教的戰場。這不是在推廣或高抬流行文化,而是學習去認識、理解,並接觸這個文化族群,與之 對話。

與當代文化和思潮對話

          頗受華人教會界推崇的魯益師(C. S. Lewis), 薛華(Francis Schaeffer), 和提姆凱勒(Timothy Keller),都是不把自己關在學術象牙塔或教會圍牆裡,瞭解當代文化,積極與思潮對話的大師。魯益師對戲劇和小說多所讚研,他的作品至今仍不斷被拍成 電影和電視劇;薛華和凱勒都對當代年輕人的文化和流行搖滾樂有所研究,並努力進行對話。他們不把自己關在學術象牙塔或教會圍牆裡,因此,亙古不變的福音在 他們的口中和筆下,能貼近時代的脈搏,撼動人心。

         我們聽到很多教會抱怨,90後這一代很難傳福音。可是,我們花多少時間去瞭解他們?認識他們所關注的話題?研究是什麼樣的音樂或偶像明星,在影響他們的生活價值觀?什麼電影和思潮,在啟發他們的人生意義?這樣接觸流行文化的動機和“愛世界”是不同的。

         如果我們教會服事的對象是穆斯林,我們通常不會質疑認識穆斯林文化,或學習他們語言的必要性。但面對流行文化,很多人不是懼怕,就是排斥,這是因為流行文化和華人教會一貫崇尚的菁英主義,格格不入嗎?

         19 世紀,內地會(現稱海外基督使團)的創辦人戴德生(Hudson Taylor 1832-1905),來到中國。他特意留了長髮,綁了辮子,身著當時的中國男士的服裝;他放棄了習慣的西餐,吃著中國人的食物。儘管當時其他宣教士嘲笑 他,可是他堅持“道成肉身”的宣教理念,因為他清楚什麼該堅持,什麼只是一種宣教工場的文化表達——他不讓自己的文化偏見成為福音的攔阻。

捨己的態度

          有人願意用捨己的態度,進入流行文化的宣教領域嗎?

          如前述的分析,它的確是一個充滿誘惑的危險工場。但是,這個族群一樣需要福音。筆者認為,我們不僅應該要進入,而且教會要有真理、有神學、有策略地教導,學 習保羅,能視破惡者的詭計,分辨並過濾文化裡妨害福音的部分;教會裡要有牧長來關懷和輔導,求聖靈賜予力量來拒絕試探,幫助有心進入流行文化工場的基督 徒,真正成為這個領域的宣教士。

          回到基督徒參加選秀節目的這個議題,我求上帝使我們不因為教會的偏見和個人的喜惡,放任這一群文化工場上的年輕人自生自滅。

         我也默默禱告,求上帝保守我們努力投票送進好萊塢的Kris Allen,不會成為戰場上的炮灰,或沒人牧養的屬靈孤兒,而是成為耶穌基督美好的見證。

註︰

1. Kris Allen,1985生, 來自Jacksonville, Arkansas。2009年自Idol畢業後,已出過二張唱片,內容均反映出基督信仰的價值觀。2010年3月,他的白金單曲“Live Like We’re Dying” 獲美國告示牌排行榜第10名。雖然Kris的銷售成績在Idol得主中不算頂好,但他繼續在美國流行樂界堅持他的崗位。

2. Carrie Underwood,1983年生,來自Muskogee, Oklahoma,是第4屆Idol冠軍。她是Idol畢業生裡最成功的基督徒藝人,除了葛萊美獎的肯定(編按:至今已獲5座葛萊美獎), 4張唱片都是銷售排行冠軍,14首告示牌排行冠軍曲。其中最受注目的,是美式鄉村風(country music)的“Jesus, Take the Wheel”,敘述一個單親媽媽,帶著熟睡的嬰孩在聖誕夜的雪地裡開車。突然間,輪子在冰上打滑失控,她放開再也無法掌控的方向盤,大聲呼求耶穌來掌舵。 當車子轉了幾個圈,奇蹟地停在路肩時,她領悟到自己的生命就像這一部失控的車子。於是,她懺悔,再次懇求耶穌,並把生命的主權交給祂。

作者來自台灣,任職於密西根州政府IT部門,服事重心為Michigan State University校園事工。

3 comments for “偶像‧星光‧達人秀——基督徒參加選秀節目,教會怎麼看?

  1. 2013/02/22 at 6:25 下午

    好文!已在微博等上推荐。

    • admin
      2013/03/23 at 3:52 下午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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