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啊,我是誰?

范學德

本文原刊於《舉目》56期

主啊,我是誰?       可以這樣來開頭,就好像老人給小時候的我講故事一樣:很久很久以前……

       如今當我回憶那個“很久以前”,卻彷彿就在昨天──百年一瞬間,更何況40年、50年,恐怕是眼球剛剛準備運動吧。

       就在那個很久以前,某一天我蹲在地上看白菜葉上的一條小蟲子,那時的白菜是長蟲子的。蟲子是一身翠綠,白菜是白中帶綠,那個翠綠的小傢伙在白綠之間一動又一動,好像是個小火車。要是現代人來說,就是微縮景觀了。

       那以後沒多久,我就朦朦朧朧地知道了一個道理,白菜就是白菜,蟲子就是蟲子。白菜籽無論怎麼小,它種到地裡,絕對長不出蘿蔔來。而從蟲子的那一堆卵裡,再如何努力,也飛不出金鳳凰、銀孔雀。

        文化大革命有個“血統論”口號,叫“龍生龍,鳳生鳳,老鼠生子會打洞”。對於植物、動物來說,道理還是對的:什麼種,就出什麼貨。哲學一點地說,就是:它們的存在,必然要表現它們的本質。反過來說,它們只要存在,就不可能表現出其他的本質。

       要是人也這麼簡單多好。有一句罵人的話最難聽了,說你簡直禽獸不如,或者,不如禽獸。除了有點污蔑禽獸之外,這句話還蠻不錯的──別看你人模人樣的,但已經墮落到了非人的地步。那人模人樣,不過是徒有其表,俗語,也就是披了一張人皮。

人不是動物

       人從哪裡來?到哪裡去?據說高更以此為題,畫了一幅名畫。我沒看過這幅畫的真跡,但那個問題還是挺清楚的──人是什麼?我到底是誰?

        當年上大學時,我學的是哲學。人的問題,自然是哲學關心的基本問題。人是什麼呢?有的說人是理性的動物,有的說人是社會的動物,或者,政治動物。又有的說, 人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尼采關注權力意志,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圍繞著“性”轉來轉去,薩特則不斷地說:選擇!選擇!還有高人說,人是文化的動物!但什麼 是文化啊?據說,專家的定義就有幾百個。

       結果當然是越研究越不明白,就好像笑話說的那樣,你不說我還明白,你越說我就越糊塗了──我不思考“我是什麼”,我似乎還明白我是人;我越是想,就越連什麼是人都恍惚了。
       以“人是理性動物”一說為例,隨便看一看人類歷史,遠的不說,洋的不說,就拿我經歷過的中國歷史來說,文化大革命,8億人民,鬥了10年,你死我活,你死我也活不成,怎麼能相信“人有理性”?

       人到底是什麼?我是誰?我讀哲學時至多能肯定一點:人不是動物 !

       不僅我這樣認為,連哲學大師們也如是說。孔蒂亞克曰, 我看到自己,我摸到自己。一句話,我感覺到自己,但是我不知道我是什麼。

       叔本華更妙。他某日坐在公園內,衣衫襤褸,精神大概也挺鬱悶。這時,一老婦人過來問:你是誰?他自嘲,我真巴不得我知道。

       這就是人的尷尬。我們都知道自己是人,卻不知道人是什麼;我們都知道我是我,卻不知道我是什麼。還是蘇格拉底實在──他一生以“認識你自己”為使命,結論卻是一句話:“我所知道的只有一件事,就是我一無所知。”

兩個認識

       加爾文在大作《基督教要義》一開頭就說,人真實的智慧主要由兩部分所組成,即對上帝的認識,與對我們自己的認識……這兩種認識具有密切的相互關係,這大致是 不錯的。但加爾文認為,人一觀察自己,就必會立時思念上帝,這就不準確了,因為可能有許多的人活了一輩子,但卻從來就沒有意識到上帝,更沒有把自我與上帝 聯繫起來,他甚至認為我就是我的上帝。人認識上帝,這是上帝賜給人的恩典。

       克爾凱郭爾說得好,人不可能靠自己來認識自己,因為人已經墮落了。墮落之人的鮮明標誌,就是他不承認自己的墮落。即使萬不得已承認了,也千方百計地推託罪責,歸咎於他人、社會。因此,人或者因為驕傲,視自我為萬王之王;或者由於自卑,視自我為垃圾。
在驕傲與自卑之間,是麻木,隨波逐流。什麼人不人,我不我的,活著,就這麼活著,何必瞎操心。

        人認識自我,始於認識上帝,這一方面表現為,他找到了一個在天上的父,從而,他有根有家了。“我從哪裡來”的問題,就落實到“我是從上帝那裡來的”的答案上。這就把我奠基在萬古不移的磐石上──這磐石就是上帝之愛。

       “我以永遠的愛愛你,因此我以慈愛吸引你。”(《耶》31:3)古時,上帝向以色列顯現時說的這番話,如今,祂也向每一個相信祂的人這樣說。這“永遠的愛”,就是人生命的源頭、生存的根基、生活的動力、人生的意義和目標。

       人認識自我,始於認識上帝,在另外一方面這也表現為,在聖靈之光的感召下,人終於承認:原來我是叛逆了上帝的逆子、離家出走的浪子。

        唯有面對著耶穌基督,面對著聖經──上帝的話,我們才獲得了真實的自我意識。因為只有與基督相比,我們才知道我們離上帝有多遠;只有被聖靈光照,我們才能看 到自己的內心有多麼黑暗。就連我們以往引以為榮的一切美善,從聰明,到善良和仁義,在它們的背後,其實都拖著或長或短的陰影。即使它們表現得極其美好,本 質上仍是破衣爛衫,醜陋啊!當我看到了真正的美好──主耶穌,以往我所誇口的一切美好,都變得不那麼美好了。

       認識到上帝是我在天上的父親,意識到自己是罪人但今天要回家,這就是認識自我的真正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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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忘記了是在哪裡看到了泰戈爾的這幾句詩,挺悲情的:在大浪滔滔的既往與未來,在永恆與現在之中,我總是看到一個我像奇跡般的,孤苦伶仃地四下巡行。

        基督徒對此的反應是:以馬內利,上帝與我同在!我的主、我的上帝離我們並不遠,就在我們身邊。祂是與我同在者、同路人。祂引領我走,伴隨我走。當我實在走不動時,祂背著我走。祂讓我走在祂開闢的生命之路上──祂就是那條路,充滿了恩典和真理的永生之路。

        當我們談論認識自我的時候,我們不是為了獲得與自己無關的客觀知識,而是為了找到一條生命之路,能有意義地活下去。這一條路,從起點、中途到終點,寫的都是2個字:耶穌;或者4個字:耶穌是主。

       當耶穌成為我的主時,當主掌握了我的生命時,我有了一個新我,即在我裡面的人,這個裡面的人是以往我的生命中從來沒有的,祂就是耶穌,在耶穌之中並且通過耶穌,我成為上帝所疼愛的兒子。

       一切的盼望都在這裡,用整個心靈擁抱耶穌,讓祂在我裡面一天天地長大,即讓我的新我不斷成長。

        因此,認識自我,就是認識在聖經中向我啟示的耶穌基督,讓主不斷地進入到我的生命中。 這個“認識”二字,在聖經裡的意思就是“交往”,就是不斷地與主耶穌交往。這個交往,說到底,就是一個字:愛。盡心、盡性、盡意、盡力地愛耶穌。

       而一切的愛都要引導到對耶穌的愛之中,凡是背離耶穌的,都是不值得愛的。

        當我全心全意愛耶穌時,我就分享了上帝的神性,生命被聖化了。只要在地上生活一天,這個過程就不會完結,不斷地分享神性,不斷地被耶穌基督所聖化。

       這就是“我”的根本!我是上帝的愛子,祂深深地愛著我!猶如盧雲所期望的那樣,我唯一的渴望,就是在我心靈的每一個角落,都回響著一個聲音,並且回響一生之久:我是基督所愛的人。

       盧雲在他的一系列靈修著作中一再告誡我們:“靈命需要不斷地肯定自己真正的身分。我們真正的身分是上帝的兒女,是天父所愛的兒女。”在我出生之前,上帝就已 經先愛了我。我是帶著上帝之愛來到人間的,無論我是否知道或承認這一點,無論我千變還是萬化,都不能把我與耶穌的愛分開,因為祂答應我,祂將永遠的愛我。

       我已經蒙愛了,並將繼續蒙愛。“我們從父母、丈夫、妻子、孩子、老師、同事和朋友身上所得的有限的、條件性的、暫時的愛,都是上帝那無限的、無條件的和永恆 的愛的反映。”(盧雲語)就是一片白雲,一場春雨,一片雪花,一朵玫瑰,一株青松,一座青山,那上面都打上了上帝愛的印記。

      即使在我經歷不到上帝之愛的時候,在我不願意讀聖經、不願意禱告、不願意去教會的時候,在我以為上帝已經完全拋棄了我的時候,我仍是上帝深愛的兒女。

       經歷了死陰的幽谷之後,我必定能看到朗朗藍天,上帝的愛如萬丈金光一直在照耀。

最小的兄弟

        曼寧認為,屬靈生命的起點,就在於要接納我們受傷的自我,或者說,接納破碎的自我。那個自我就是耶穌所說的最小的兄弟,那個餓了、渴了、病了、赤身裸體、無家可歸又被關在牢中的最小的兄弟。

       那個最小的兄弟就在我裡面,與我的真我──上帝的愛子相伴相隨。榮格這樣分析:“如果我發現最小的兄弟、最窮的乞丐、最無理的冒犯者──這些都在我裡面,我需要向我自己施恩──我自己就是我必須要愛的仇敵。”可惜的是,我們總是隱瞞,總是拒絕承認自己內心深藏的卑微。

        進入教會生活後不久,我們就會自覺不自覺地用“屬靈的化妝品”把自己打扮起來。我們用教會流行的術語、習慣的方式,把自己在外表上裝扮得很屬靈──卻是有屬靈之名,無生命之實。

      另外一方面,我們對自己不斷地定罪,不相信自己已經被赦免、饒恕了,反而一直生活在罪疚感之中,覺得自己好不了、完蛋了。

       即使在成為基督徒多年以後,我仍不是我渴慕的那個“真正的、完美無缺的聖徒”。我所希望的那個自我,並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默頓說:“我們每一個人都生活 在一個虛幻者的陰影下,這個虛幻者就是假我。這就是我希望自己成為的那個人,但他不能存在,因為上帝完全不認識他。”那一個從未存在過的美麗幻影,我從來 就不認識。

        只要我還活在這個世界上,我裡面那個最小的兄弟就一直以這種方式,或者那種方式存在,他總是又餓又渴,疾病纏身,經常流浪。一句話,他是一個地道的窮人。

        無論別人看我有什麼,我都當如實地在上帝、在世人、在兄弟姐妹面前承認,我是一個窮人,一個乞丐,一個最軟弱的人。我每天能交給上帝的,就是我的貧窮,一無 所知,一無所能,一無所是。無論我有何知、何能、何德,也都是從上帝領受來的。我所有的,原本就屬於我自己的,只有我的罪。

       這意味著,就是在我破碎之時、犯罪之際,上帝也沒有放棄愛我。祂與我同在,居住在我裡面,引導我跟隨祂。於是,我就可以靠著主耶穌,善待我裡面的那個最小的兄弟。主的恩典是糧食,主的真理是清泉,主的憐憫是良藥,主的赦免是家園。在愛和真理之中,我和主相連。

       於是,我不必夢想成為另外的人,就像聖方濟沙雷所說的那樣:“要以祈禱和工作,成為你自己。就在你所在的地方,成為你自己,專注於每一天圍繞著你的微不足道的問題和痛苦……此時此地活出並回應祂的恩典。”

作者原為馬列哲學講師,現住美國伊利諾州,自由傳道。

圖片來源:www.photoeverywhere.co.u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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