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查经资料 | 罗马书(二)

                             二、福音的背景:外邦人在罪恶中

                                                                     罗马书1:18-32节

人为什么需要上帝的福音?需要耶稣基督的救赎?因为全人类都在罪的影响之下,罪惹动上帝的忿怒,结局是定罪的审判。有任何人可以逃避神的审判吗?犹太人振振有词的说,我们是和上帝立约的民族,我们有豁免权;外邦人则推说,我们不像犹太人有从上帝来的特别启示,我们有借口可以减刑。

保罗用两章的篇幅(一:19至三:20)分别拆解犹太人和外邦人的说词;他首先将箭头毫不留情地指向外邦人(一:18-32),保罗将外邦人所犯的罪赤裸裸地曝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外邦人因离弃真神为自己制造各样的假神,他们认识神的能力已永久受损,神的审判就是将他们交付给他们自己的邪情私欲,任凭他们落在无以自拔的罪的辖制中。

罪的结局就是死,人有可能逃避这样的结局吗?有的!保罗在进一步阐明「因信称义」(三:21至四:25)之前,他先为「因信称义」的福音铺路,福音的背景是全人类无边际的黑暗,人若不认识自己的光景,他们无法理解自己迫切地需要福音。

外邦人在罪恶中没有出路,他们唯一的希望就是等候福音真光的照耀。

主题弃绝神的外邦人在拜偶像的罪中沉沦

大纲

(1)压制真理的人会受到神忿怒的审判:神在人的心里和大自然中启示祂自己(1:18-20)。

(2)人如何压制神的真理以及神的审判(1:21-32)。

a.人将神的荣耀变为偶像,审判:神任凭他们随着心里的情欲行污秽的事(1:21-24)

b.人将神的真实变为虚谎,审判:神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1:25-27)

c.人故意不认识神,审判:人的心思被扭曲,犯下种种恶念和恶行(1:28-32)

问题讨论

一、在以色列的历史中,他们曾经如何经历到神的忿怒和审判?参出32:10-12,民11:1,耶21:3-7?神忿怒的原因是什么?罗1:18,神的忿怒显明在怎样的人身上?人如何压制真理?

 

二、上帝如何在人心里以及大自然中启示祂自己?你认为人在被造的世界中可以意识到有一位神的存在吗?参传3:11(神将永生安置在人心里)。人是否生来就具有思想神的能力?

三、根据1:21-24,当人压制真理(神的启示)时,他们作出了什么愚昧的事?神如何审判他们?神「任凭」是什么意思?

四、根据1:25-27,当人压制真理(神的启示)时,他们作出了什么愚昧的事?神如何审判他们?

五、根据1:28-31,当人故意不认识神时(拒绝了神的启示)?他们会受到怎样的审判?一览保罗的「恶行清单」,你认为有任何「义人」可以完全免除这些指控吗?

六、人是否能意识到自己的恶行会受到审判?为什么鼓励别人犯罪的人应该罪加一等?

七、总结1:18-32,罪恶的根源来自那里?结果如何?保罗这段论述的目的是什么?

反思和应用

(1)在你现在生活的世界中,你是不是可看到保罗在这段经文中所描述的现象?当你在大街小巷中行走,当你打开电视或是上网浏览,你看到的是什么?保罗指责的不仅是当代的外邦人,也是每个世代中行不义的人,世人都亏欠了神的荣耀,人人都需要基督的福音,没有任何例外。

(2)当保罗开始论述福音的时候,他不是以「神爱世人」作为起点,而是以「神的忿怒」和「神的审判」进入福音,保罗的福音宣告提醒我们,我们在传福音的时候,除了宣扬神的爱,我们也应该大胆地宣告神的审判。

(3)保罗的「恶行清单」指控的是故意不认识上帝的人,对于认识上帝的人,这张清单可以作为鉴诫和自省,我可以问自己:其中所列出的那一样罪正是我需要悔改的吗?

附注

保罗在V.18-32这段经文中指责的对象是那些人?

V.18-32指责这些人排拒神的自然启示,显然是指外邦人,犹太人要负责的是他们在律法里所领受的特别启示,外邦人则要为他们在律法之外所领受的自然启示负责。这段经文将外邦人的道德堕落追溯及偶像崇拜,这也是犹太人严厉指责外邦人的一件事。

什么是「自然启示」和「特别启示」?

罗一:19-21是新约中有关「自然启示」(一般启示或普通启示)最主要的ㄧ段经文,「自然启示」是神透过祂所创造的大自然来启示祂自己,它的对象是普世的人;「特殊启示」是神透过基督以及圣经来启示祂救赎的恩典,它以特定的地点和人物为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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